☆、102 比试(2 / 5)
“所以,这个给你。”容华似乎早就想到了这个问题,杨淇一走,洪清婉就会觉得威胁不存在了,到时候因为无法制胜而坏了规矩用内劲,容华还真是不得不防,毕竟,她是绝不想在别人面前用内劲的。
吴德听到女孩的话,便好奇地扭过头伸出了手,接住了对方递过来的沉甸甸的东西。他只觉得这东西是黑色的,等他定睛一瞧,顿时吓得差点将手里的东西给砸出车窗去!原来,落到吴德手里的,是一把黑色手枪,尺寸大小正适合男生用,里面已经装满了子弹。
“你!你给我这东西干嘛?!”作为吴家子弟,又是优秀的军校生,吴德当然玩过真枪,而且成绩还很不错,虽然无法和实力非人的容华相比。
“威慑用。”容华挑起右眉,嗤笑道:“怎么,一把枪而已,就把你吓成这样?”
“这不是枪的问题好不好!我可是小平民一个,哪里想到在这种情况下会拿到一把枪?!”吴德瞪大了双眼,随即又摇头晃脑了起来,他酸溜溜地说道:“诶,这就是人的区别啊,你瞧瞧人家啊,一出手随便都是一把好手枪呢……”
“你不要,我就收回了。”容华一边启动车子,一边幽幽叹气道:“本来还想着,今天用完了,这把没有登记在册的手枪就送给某人了,可现在看来,某人的平民主义思想极为根深蒂固,不愿意接受呢。”枪的众多种类里,吴德最喜欢手枪,这是班里很多人都知道的,容华也不例外。
“我错了,大小姐,我错到灵魂深处了,您原谅我吧……”吴德一听,顿时眉开眼笑地抱住了手枪,爱不释手地摸了又摸,心中念念有词——果然,跟着大小姐有肉吃,有枪玩儿……
对此,握着方向盘的女孩只是不咸不淡地轻哼了一声。随着她和吴德相处的时间越来越久,容华也渐渐将他纳入了自己人的范围,对他越发纵容和宽待起来。
洪清婉所说的地点在京城近郊区,那里虽不如主城区来得热闹繁荣,可也绝不萧条。一条条商业街上店铺林立,人来人往。当容华开车穿过其中一条商业街时,很多行人将目光投向了她的车子。
目的地是一家武馆,它位于一条人流量一般,环境较差的商贸街中心的附近,走两步就是一个大的十字路口。
“在这里停车,不会被开罚单吧?你这车可没有人知道它主人就是袁大将军的千金。”吴德探出车窗做左右看看,然后如此说道。
“管它。”容华斜了他一眼,率先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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