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7米:想他就去抱他,这不是你的爱情哲学吗?(6 / 15)
乎是对她的衣着打扮……不算满意?
她是以跟自己哥哥吃饭的规格收拾的,她一向精于打扮,自然不可能多不像话,只不过穿的比较舒服随意,不太正式。
她不在意,自然也不可能过多的解释什么。
只不过吃完饭后,他非要开车送她回去,盛绾绾婉拒,说她自己开车过来的。
然后男人看着她,好像理所当然的问道,“你的车……是你自己买的,还是你哥买给你的,还是?”
盛绾绾眼眸微转,也很自然的道,“哦,是……我前男友送给我的。”
她都不记得她还开着薄锦墨送给她的车。
“你不认为,你们既然已经分手了就应该把他送给你的车,包括……别墅,还给他?”
盛绾绾没说话,但她不说话代表的意思很清楚。
男人皱眉,但克制着一般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道,“你下午没事的话,陪我去趟商场,你嫂子过段时间生日,给她那样的女人送什么礼物比较合适,我也没什么想法,”还不等她回答,他就再度开口了,“就这样吧,你的车我叫司机给你开回去。”
盛绾绾蹙眉,不是很愿意。
他又道,“还是说,不是迈巴一赫齐柏林这种档次的豪车盛小姐不愿意坐?’
这男人要不是她哥介绍的,她分分钟毫不犹豫的说是。
最后还是去了商场,不过她已经没什么好脾气跟好脸色了,只剩下了最后一点客套,但这点客套也轻而易举
tang的没了。
他要给她买包,爱马仕最新上的一款手提包,专柜价十万左右。
她再次婉拒,“不用了方先生,我们去给我嫂子买礼物就好,我有很多包,最近都不打算买新的。”
这男人她只吃一餐饭都觉得“沉重”,哪里还敢收人家的包。
而且,薄锦墨好像叫他的手下把所有牌子下——包括知名的奢侈品牌子,不知名的小众牌子,她个人偏爱的一些牌子下一些款式她可能喜欢的包全都拎了一只回来塞在她的衣帽间。
三十多岁的男人,应该比薄锦墨年纪大点,至少看上去是这样,他看她的表情立即又变了,“盛小姐,我们才初次见面,我认为我送你这个价位的包已经够表明我的态度跟心意了,我也认为你跟着薄锦墨时挥金如土的习性是应该改一改了,我虽然也有钱,也愿意给女人买包,但花钱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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