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6)
会不复存在。
那些糯香的饭粒咽进嘴里是酸涩的,彷佛卡在喉间下不去,她动手为自己盛了碗汤,囫囵吞咽,以为这样能把那种有东西梗着的错觉冲淡。
结果却烫麻了舌尖,惹得她下意识地痛呼,即便如此,苏步钦也只是淡淡撇了她眼,叮嘱了句:“吃慢点。”
“哦。”她闷闷点头,听话地开始细嚼慢咽。
这是他们整顿饭席间唯一的一次交谈,之后彼此都默契地没有再开口。
苏步钦在享受这种恬静,甚至满足于两个人一餐饭的滋味,在别人眼里看来是柴米油盐的琐碎,在他品来则是难能可贵的安稳。也许有一天,等到他们之间不再横亘那么多闲杂人等,他可以笑着告诉她——姚荡这个名字于他而言是种萦绕着甜蜜的麻烦,初见时那道好似萝卜的身影也渐渐成功在他心底烙了印,她存在的意义是让他知道原来所谓幸福就是他人眼中的平淡无奇、原来所谓爱情就是跟一个人在一起时可以对其他任何事都心如止水。
只是真的会有那一天吗?闲杂人等……对她来说或许会是一些分量重过他的人。
如他那般百转千回的复杂心思,姚荡没有。她有的只是女儿家的小烦躁,比如……她开始懂得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滋味,就是这般如履薄冰的。多说一句怕他会嫌烦,不说话又想念他的声音;多看一眼怕惹他不高兴,不看又忍不住……
但在姚荡看来,这些纠结苏步钦似乎都没有,甚至在那顿饭之后,他们鲜少再有独处的机会,他变得很忙,又像是在和她冷战?至少姚荡是这么想的。
以至于,她开始变得闷闷不乐。
起先这样的安静并没太惹人注目,持续了两三天的沉默后,察觉到她不对劲的人却是四哥。
“似乎你没什么资格摆脸色给我看,要我提醒你吗?那天爽约的人是你。”他一直没舍得去责怪她的落跑,倒是她,还好意思见了他连笑容都吝啬给。
“哼!还说呢,你那天做什么假装咬我,结果偷偷吸我脖子。还吸得那么大力,三天!足足三天那个小红印才褪掉,害我大热天的还得把衣襟系得那么紧。”
那张嘟起的唇落入姚寅的视线,他满不在乎她的瞪视,只回了句,“我喜欢。”
“是有多喜欢啊,这种恶作剧很无聊,会害别人误会呀。”其实,时至今日,姚荡已没底气去用“恶作剧”来诠释他的种种行径。在她脖间留印儿,任是笨蛋都能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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