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部分(2 / 6)
子,篮球足球丢在角落里,墙上贴着球星和女明星的海报,书桌下还有拉环和哑铃,少年欧阳烈每天晚上就站在窗前练肌肉。
许诺想起就忍不住大笑,“你简直想象不出来,欧阳烈现在看来这么酷的人,精英人士,黑白通知,笑傲风云,也有过惨绿的少年时期。他父母离婚,他还跑去染了一头五颜六色,带着我去酒吧。那个年代的酒吧,多乱啊,是他和人一起开的,后来他喝醉了,拿啤酒瓶拍了一个小混混的脑袋,后来是他兄弟赶到,把我们两个救了出来,现在,他恐怕连不是信任的人递过去的酒都不喝了吧。”
林天行听着有趣,“听起来,你跟他还更亲一点。”
许诺拨了拨额前的头发,说:“秦浩歌他们两人,你也知道的,好起来如蜜里调油,哪里有我参合的份。不过秦浩歌一直和欧阳烈不对盘,我要去见欧阳烈,总是背着他,他知道是要数落我的。不过我喜欢和欧阳烈出去玩,我们俩投缘,即使坐在一起喝果汁聊天都是好的。欧阳烈教了我不少东西,你知道吗?我会拆枪,拆了又装上,八、九种枪都会,不过都是老式的,而且现在已经手生了。还会修车,以前帮着欧阳烈护理过他的摩托车,不过现在也忘了大半了。”
林天行听着,没说话,许诺像是也忘了他,自顾说着:“暑假我带他去田里玩,我们偷了别家放养的鸡,跑到偏远的林子里去,他教我做叫花鸡,后来这事不知怎么还是让我妈知道了,拿着鸡毛掸子追着我打,还是他骑车来把我救走的。我妈也不高兴我和他来往,觉得他是混混,其实那时候他酒楼已经开了三家了,他有做生意的头脑,做混混只是业务爱好。”
林天行笑道:“听着怪羡慕你的。”
许诺歪着头回忆着,脸上不觉浮现了温暖笑意,“他一直说我不像个女孩子,会送我一些发卡项链,我不喜欢,也不敢戴,都被小曼拿去了。小曼和浩歌两人是高二开始交往的,那时候我很难过,一个人跑到学校花圃里哭,欧阳烈不知道怎么居然把我找到了,一句话都不说,拉着我上了摩托车,带着我开出城去。那天他把车开出很远很远,一直开到一个我们都不认识的村子里,车没油了,我们回不去,只好去村公社里借电话打回家,骗我妈说我在小曼家住一晚。”
许诺闭上眼睛。
她记得那个村子在半山腰,入夜了很凉,他们俩借宿在农民家里,挤在一张竹床上,欧阳烈身材高大,屈着身子侧躺着,把许诺抱在怀里,那个怀抱温暖包容,许诺靠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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