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七章 忽见乡书传雁足(4 / 7)
电电池,一些野外生存的器具,以及一把防身用的手枪及200发子弹。因为国家对于枪支管理很严,所以我只能带上这点子弹,事实上我觉得这在古代世界是远远不够的。当然,最重要的就是我现在在用的这个手提电脑,里面有着比唐代高上千年的许多科技,从后世手工业的一些发明到工业革命之后的各种发明。想来其中随便一种就可以让我在那个世界衣食无忧了吧。如果领导们发现我的这次私自行动,大约会大发雷霆吧。不过幸好我是个孤儿又早早的献身科学没有任何的家室拖累,这次的行动想来不会连累到他人。电源按钮在14分钟前已经被按下,现在屏幕显示还有最后60秒的倒计时,希望这篇不会是我这次时空之旅的最后一篇日志。余磊。”
“我到达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但是因为准备了野外帐篷和食物,所以生存大约是没有问题。这个世界应该是春天,因为没有遇到人所以我不能确定现在的年代和地点,但是从天空的蔚蓝和水质的纯净,这应该是没有被污染过的古代世界。今日天色已经晚了,所以我必须在此地过完到达古代后的第一个夜晚。”
“第二日,有路过的牧人带我回家。从他的打扮上看应该是我们古代边界的游牧民族。我开动时光机的地方是在西北内陆的研究所,所以有游牧民族我并不奇怪。但是,从我所搜集的唐代西北古游牧民族的资料里,我没能看到这位牧人所穿的那种衣饰,心中很奇怪。我把我的食物分给了收留我的老牧人,他很是喜欢的样子。这位老人只有一个孙儿,在整个部落中也不太有地位。我记得古代游牧民族里失去劳动力的老人的生活似乎不好,老牧人的遭遇证实了这一点。因为语言还不太通,所以我和他无法好好的交流,但是可以看出他对我的善意。我想必须快点学会这里的语言,这样我才能在这个世界生存。我手脚比划着向老牧人要了一个大木箱子,将我的一切东西都放了进去,将他们藏好,这是我在这个世界立足的资本。我只留了手枪和12发子弹防身,因为部落里有几个似乎对我这个奇怪的外族人不大友善的年轻人。”
陈娇开始飞快的浏览后面的内容,从那些长长的日志中抓出这个箱子原主人的生活痕迹。
“因为随身带着的食物总会吃完,所以我也跟着部落里的清壮出去打猎。虽然不会射弓箭,但是做了几个巧妙的小陷阱还是抓到了些猎物。今天还在野外发现了些良种,带回来种在老牧人的帐篷边上,因为他住的地方很偏,所以不担心会烦到部落里的其他人。老牧人的孙儿诸行也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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