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花月奴调筝 大刀客中毒(1 / 4)
书名:杀手为王 作者: jacksunblack 更新时间:2010-06-28 14:42:28 字数:3392
杀手是个古老的职业,一如妓者一般古老。
早在上古时逢蒙杀后羿,可以说是最早的杀手,其手段虽然不光明,但毕竟与杀手有着本质相同。不同的是,逢蒙自已既是雇主,也是杀手。到了后来,杀手开始分化,不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是为他人卖命。
杀手说起来可怕,听起来摇头,但也有那一段侠骨仁心的,宏扬出宇宙间一腔正气,成就得天地间一段佳话,
先是太史公为刺客做传,四大刺客闻名瑕迩,到了近代,大刀王五更是成为革命者的先行官。
言归正传,却说法洪与老船夫救下王子、王梅,要与他二人一同回明月楼。
王子自思现已无大作为,还是先回明月楼休养才好。四人一同前去也有照应,此话不提。
却说王子回到明月楼,看得满院花草凋败,心中好不惨伤。试想几月来,号称江南第一大杀手窝的明月楼屡遭不测,自己也险些丧命。
这日正在书房小坐,却听窗外传来筝声。不觉寻声而来,待近了时,却听人轻轻唱道,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
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去也终须去,住又如何住?
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王子只在回廊边看,待她唱完,便拍起手来。
那女人见有人来,回头来看。王子见她粉面桃腮,云鬓斜堕,好一段风情。
女人立身起来,行礼道,“奴家花月奴见过公子。”
王子边走过来,边说,“花月奴,好名字,你是何人?为何在此?”
花月奴说,“想必阁下就是明月楼有名的王子吧。奴家是齐王送去王的。”
王子说,“你却认得我,你来几日了?”
花月奴说,“公子大名如何不知,我来这里也有一两月了,只是王子公干在身,不曾见得奴家,但奴家却是认得公子的。”
王子笑道,“你的琴也弹得好,歌也唱得好。我这些日心头烦闷,听了你的琴声却好多了。”
花月奴回道,“王子见笑了。想王子怎么样风流人物,出入的地方,什么歌伎伶优没有见过,奴家这点小手艺真是见笑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