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小混混都来了(4 / 4)
兵本来就相对其他部队的兵人高马大一些,再加上一身的迷彩服和身上的战术背心,手里端着的自动步枪,横列展开,那架势是非常的吓人的。
(有一年路过某开发区进行遭袭演练,步枪奉命驱赶看热闹的老百姓,当时俺没注意,标准的跃进战术动作冲人群跑过去,还没来得及说话,人群哇的一声鸟兽散,给俺郁闷得……)
那种阵势是非常的慑人的,尤其是在夜晚,路灯光下,两边店铺招牌灯光线中,显得更为的慑人。
首先走在前面的小混混就放慢了脚步,然后果断地停了下来。前面的停下了,后面的自然是不敢往前走了。像这种小混混团体斗殴或者打群架,往往冲在前面的都是胆子最大的。
在街头开片当中,只要你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对方前面的一部分人干翻,基本就是稳操胜券了。单纯的看人数对比是没用的,当然了,也不能太悬殊了。三三十对五六十这样的还行,你要是几个人对人十几二十个,那就没法玩了,赶紧的有多快跑多快吧。
打群架实际上跟打仗差不多,讲的是士气。要不怎么说国防军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是核武器,而是战斗精神。弟兄们也千万别以一斑窥全局,现在当兵的虽说各种成分充斥,各种关于解放军战斗精神在流失的说法,那都是扯着蛋的话,别去信。
当年有个富二代新兵,老爹开的是英菲尼迪和工厂。那小子整天他妈的活不想干训练不想训,整一大赖子,还是一后门兵,身高才160(最低标准是162)。但是,在那年森林扑火的时候,是他冲在前面,也是他第一个冲进被火包围的山谷里救人。不过这厮比步枪能吃,那天吃了二十三个面包,步枪才干下去十三个。结果回到驻地步枪拉了一天,他拉了三天。
扯远了,回过头来说金泊吉酒店的事情,呃,咱们下回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