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光武中兴,大汉的回光返照 (1)(18 / 22)
多次下诏解放奴婢,并且严禁虐杀奴婢。
公元26年五月的诏令宣布:如果一个家庭要出卖妻子,但是其妻子想回自己娘家,就要尊重妻子的意见,如果主人刁难,就要按律令接受惩罚。
公元31年下诏:在战乱中因饥饿而沦为奴婢、妻妾的,留去自便,强制不让走的,以卖人罪处置。
公元35年二月下诏:天地之间人为贵,杀奴婢者罪不赦。同年六月诏令:炙灼处罚奴婢的,按律治罪,被伤害者免为平民。
公元36年诏令:陇、蜀两地的人民被劫为奴的,如要离去,一律免为平民。
刘秀在位十二年内,连续不断地发布解放奴婢的诏令,使大批奴婢获得了自由,农业劳动力的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
公元31年,光武帝又大量地裁减军队。大批的士兵得以还乡,从事农耕。这样既减少了军费开支,又为农业生产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劳动力。
刘秀还解决了土地问题。东汉初期,土地兼并严重,很多农民没有自己的地种。公元39年六月,刘秀下令各州、郡清查田地的数目和人口实数,称为“度田”。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核查田赋收入,防止大地主隐瞒田产,逃避纳税;二是可以从大土地占有者手中没收一些多余土地,分给无地的贫民。
当时,许多大地主拥有武装力量,号称“大姓”“兵长”,他们与当地官吏勾结,隐瞒田地数量,谎报人口。刘秀得知此事,以“度田不实罪”诛杀了十余个郡太守,并加紧“度田”,于是一些大姓、兵长们就开始组织武装反抗。许多农民由于分不到土地,或分到的土地实际数量比政府应允的数量要少,也开始反对度田,参加武装反抗,这就是史称的“度田事件”。刘秀大怒,一再发兵镇压。但这些造反力量用“打游击战”的方式与朝廷官兵对抗,镇压效果不明显。为了平息暴乱,刘秀采取了分化与镇压相结合的手段,宣布大户之间可以相互揭发,均可免罪,并可分到土地,原先因与大户勾结而治罪的官吏,现在只要能够使乱民遣散,政府就可以不再治罪。这样,反抗很快就被平息下去了刘秀在两汉之间纷乱的战争年代,顺应历史潮流,采用军事手段,平息群雄,使分崩离析的汉朝再度走向统一,并且采取柔术治国的方针,在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实际意义的改革,推进了社会的发展。到汉光武帝后期,全国已出现了“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的盛景。这也是东汉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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