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部分(2 / 6)
张起来。
麦克阿瑟愣怔片刻,粗暴地说:“这还用得着我解释吗?迪利比扬格将军和布莱将军能够出任驻日军事代表团团长,还能不理解?”
“要说完全不理解也不是事实。”迪利比扬格说,“最高总司令之所以提出千差万别,其目的是为你说的所谓特色做掩饰。”
这话刺得麦克阿瑟的神经发痛,真想用对待手下打了败仗的指挥者那种语调教训对方一顿。但他终究还是控制住了,冷冷地说:“见仁见智。”
一阵死一般的沉默。
“既然最高司令不愿意做解释,那就让大家去见仁见智好了!”赫尔弗里希转过话题,“我现在请教基南先生:这个条例是国际审判条例,还是美国审判条例?”
气氛既是紧张的,又是平静的,因为与会者的头脑都比较冷静。
尽管赫尔弗里希的提问像一颗炸弹爆炸,但似乎这是麦克阿瑟和基南意料之中的事,没有引起多少震动,因为两人的表情都很坦然。
布菜紧紧接腔:“赫尔弗里希将军的意见提得好,这是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如果是美国审判条例,今天的讨论会实属多此一举。”
基南淡淡他说:“自然是国际审判条例,是具有自己特色的国际审判条例。”
“不对!”巴特斯克将纽伦堡和东京两个审判条例打开,“不妨将两个审判条例对照比较说几个问题:一、关于国际法庭成员的确定,前者由美、英、法、苏四国政府协商成立四国军事法庭,后者由美国邀请其他十国参加;二、关于各国的首席审判官、首席法官和首席检察官,前者由参与国自己任命,后者由各参与国提名,最后由驻日同盟军最高总司令审定任命;三、关于国际法庭首席检察长的产生,前者由参与国审判官相互推选,采取轮流制,每次审判之后就轮换,后者由最高总司令任命,一直工作到全部审判结束;四、关于国际法庭审判宫的任命也是如此;五、定谁为甲、乙、丙级战犯,前者由参与国审判官组成的审判委员会根据其犯罪事实审定,后者由最高总司令审定;六、谁该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同样如此。”
他瞟了麦克阿瑟一眼,继续说:“仅从上述六个方面来看,麦克阿瑟将军的权力已经够大的了,简直是大得无以复加!可是条例还强调说:‘应该给予同盟军最高总司令以应有的法律上的权力。’因此,这个条例不是国际审判条例,而是地地道道的美国审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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