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飘忽不定;二,学业自成。 (2)(6 / 12)
、学问都足以为万世之楷模,尽管他说出“三代之法不可变”的猪一样蠢的话,可绝对不是猪。
他只是举个例子给年青毛躁的宋神宗听而已,要看他的本意,不要细嚼他的每个字嘛……对此我再次无话可说,人要为自己说出的每个字负责,为自己做的每件事负责,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居然到司马光的身上就不适用了。
奇哉怪也。
针对司马光的这番高论,变法派选择反击。由刚上任的崇政殿说书吕惠卿负责实施,他可以行使职权,也给皇帝上课。只是上课归上课,待遇不一样。司马光讲时可以不被打扰,吕惠卿上台时,台下面坐满了大臣,外加司马光本人。
这是讲课吗?这是公开辩论会,请看实况转播。
这一讲的内容基本规范在《周礼》,这好理解,什么都要返本溯源嘛,周朝有孔夫子都崇拜的圣人周公旦,看看人家当初是怎么规定“先王之法”的。
吕惠卿说,根据《周礼》,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的,是每年正月的布法象魏(在宫廷外的大门上公布法律);有五年一变的,比如周王巡游天下,到处视察;有三十年一变的,是刑法的轻重缓急;还有百年不变的,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人伦秩序。
通过吕惠卿的话,我们可以看到,他起码是在用人类的语言来交流,就算周礼这种传说中的礼法真的存在,也得有个不断完善、各有适用的过程。
可是司马光就能把这些都抹平,要说一个人的才学、名望真的是非常管用的,达到了一定程度,就成了真理的化身。请看司马光的答辩。
——布法象魏,那是公布旧法(都是?肯定?);周王巡游天下,到处视察,为的正是检查诸侯们谁变更了礼乐,改动旧法的,发现了一律处死;刑法,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这只是轻重不同,不是讲法律本身的变法。吕惠卿区解经义,实在可笑。
接着他开始发动群众。
——陛下,现在公卿、侍从都在这里,您可以问问他们,国家的秩序已经败坏到了什么程度。本朝规定三司省管理天下财赋,不称职可以罢免,但宰相不可以过问它的运作。现在设立的制置三司条例司是怎么回事,宰相要用道德来铺佐人主,怎么可以用“例”?如果用“例”,宰相岂不成了胥吏?听说最近又要成立设置看详中书条例司,这又是为了什么?
底下的众位大臣欢迎雷动,异口同声:顶司马光,顶司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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