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之后,李谅祚去世,时年21岁。 (1)(2 / 23)
其间所有和他有矛盾的原领导全都撤走。要政策就给政策,王安石新法里备受争议的“市易法”就是专门为他量身定做的。
打仗要钱,“市易法”的根本就是“均输法”的加深加细,更上层楼的抓钱。在京城设置“市易务”这个专门部门,从内库里提100万贯钱作本钱,由政府接管京城内外的各种物资的买卖。
具体做法是,由市易务招募牙人(商人行会代表),由他们与各地来京城做生意的商人商定货物的价格,可以卖给国家,也可以和国家之前买到的货物交换。京城本地的商人,没本钱也可以参与,用产业、金帛做抵押,向国家贷货经商。
到期归还货款,加上一、二分不等的利息。
公平的说,这条新法是王安石各种新法里最失败的一条,它走了回头路,这不仅是打击了之前操纵开封市场,哄抬物价的大商人,同时也把小商人赶尽杀绝。
国家垄断一切买卖,这还有平民百姓的活路吗?在仁宗时期、英宗时期一直活跃的开封商市,在市易法实行之后,被沉重打击了。到后来,市易务招募的牙人主动辞职,您开恩允许我辞职好吗?为国家服务,我都破产了!
说来这真是残酷,但放在边疆上就是一条再好没有的政策。
王韶需要军费,需要钱,那是军队种田卖粮,自给自足所达不到的。为此,他需要经商,需要全国各地的买卖人到边疆上活动。那么,就只能由国家之力去开拓。由国家拿出本钱,出专人负责,鼓励商人保护商人去变出钱来。
有了钱,就有了一切,就会形成一条有机的运作链条——民间收财,变成军费,打赢战争,扩大国土,回笼资金。
这才是王安石变法的真正目的和手段,不然,以宋朝空前发达的商业系统,比前代先进得多的农业生产,只要像司马光说的那样节省花费,就一定能让国库充实,根本就犯不上这样折腾。
可要保卫国家安全,赢得战争呢?那样慢悠悠的一条一条的节省,和士大夫、大商人商量着办事,得等到猴年马月才能积攒到庞大无比的军费?何况战争只要开打,钱就会像流水一样哗啦啦地流走,是座金山都撑不起几场大战。
那时后续的资金要怎样向各位士大夫要呢?只有抄家才能来得及!更何况,只要提到战争,各位君子们就会搬出孔夫子的圣诫,那是凶器,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用,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先用!
要仁义、要道德、要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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