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一个歌星的诞生(2 / 3)
公司。
孟晓冬已经出名了,他手里又有不少经典歌曲,有了这张唱片成功的先例,就可以和其他唱片公司谈条件了。
更何况这四首歌曲的版权在林子轩手上,只是授权给百代公司使用而已。
这也就是林子轩,他身家丰厚,不怕百代公司,如果是一个没有后台的小艺人,在百代这种庞然大物面前,根本不敢提条件。
百代公司认为林子轩得寸进尺,他们最多同意给孟晓冬增加到500块一片的酬金。
林子轩则认为,百代是在吸血。
以这张唱片为例,最终销量恐怕要破两万张,百代公司至少获利三万块,而孟晓冬只拿到150块钱,这不是吸血是什么。
双方第一轮谈判就这么僵住了。
看到唱片的火爆,黎锦挥的明月歌舞团正式成立,并在《申报》上刊登广告,用孟晓冬作为招牌,在上海大世界登台演出。
歌星亲自唱歌,还有新式的舞蹈,无疑吸引了不少年轻观众前往捧场。
首场演出,林子轩带着冯程程和妹妹林晓玲一起观看。
在他眼里,整个舞台设计还是太过粗糙了,灯光不够炫目,服装的样式也不多,舞蹈排练的不太熟练,可现场的反应却很热烈。
这里是年轻人的世界,台上的孟晓冬在他们眼中就是女神。
“这就是你捧出来的名角。”冯程程淡淡说道。
在上海,富家子弟花钱捧戏子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带着自己的女朋友一起来的还不多见,或者说绝无仅有。
当然这也说明林子轩和孟晓冬没有不正常的关系。
“以后就是歌星了。”林子轩没有察觉到冯程程的情绪,略带自豪的说道。
孟晓冬在大世界连续演出,场场爆满,各家报纸纷纷报道,褒贬不一。
有保守的报纸批评这是西洋玩意,和京剧这种老祖宗传下来的国粹没法比,孟晓冬不去唱戏,反而唱这些乱七八糟的歌曲,舍本逐末,有辱门风。
也有进步的报纸说这是靡靡之音,颓废放荡,趣味低级。
同样有报纸指出歌曲旋律优美,是西洋乐曲和中国民歌结合的产物,是新音乐的未来。
在这些争论声中,孟晓冬的压力颇大。
有些甚至是来自京剧界的前辈,劝说她不要走弯路,要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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