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斯嘉丽(中)(4 / 7)
输入他的耳朵,而且在他的大脑里徘徊了一圈就定了下来,再无出去的可能,因此沈致也多少感觉得出来,整三年守丧的光阴,对于事业正在出于上升期,恨不得马上就可以达到如日中天的沈哲来说是多巨大的损失。
此时此刻,他觉得,沈哲能够和颜悦色的来广州上柱香,已经可以算得上是他的好休养了。
沈哲在广州住了几天,也是早出晚归,不是到处乱逛,就是见见朋友,这么熬了有一个礼拜的时间,终于是熬不住了,不得不向自己的“父亲”提出辞呈,那位老人家也很善解人意,知道小庙里面供奉不起大菩萨,沈哲留在广州只能闹得两边儿都不愉快,不但当场批准,还慈父心肠地帮他张罗雇车。
沈哲请辞的时候,沈致正跟着他爹打下手,听说沈哲要回福州,眼前登时一亮,心想,自己怎么把这门亲戚给忘了,既然自己考取功名没什么指望,听闻沈葆桢大人在附件开了个船政学堂,自己去学个一技之长不也是好的。
当夜便打点好行装,在他爹的面前苦苦哀求了一个晚上。
沈老爷觉得这么下去也不是个事儿,再加上那个父亲没有望子成龙的心愿,看着沈哲这孩子挺可靠,也相信自己的族弟不会亏待了他儿子,便同意下来。
沈致这才在二十四岁的韶华之年,得到了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在没有父母陪同下昂首挺胸地走出广州城机会。
沈哲和他的“大哥”面对面坐吃吃早饭,沈哲吃饭得要看跟谁,自己一个吃当然无所谓,但是一旦有人,尤其是一个年纪差不多的人,他就情绪化得很厉害,招他待见的,比如此时同样身在广州的章云平,和远在京师的恭亲王世子载澄,自然是酒逢知己千杯少,如果是不招他待见的,比如说那个他一手挖掘出来秦琢,每次跟他一起用餐,就如同嚼蜡,什么珍馐美食,全部索然无味。
而他对沈致这个被硬是塞给他的“大哥”谈不上印象好,也谈不上不好,不过这也是因为他已经失去了当年那个七岁的小孩子被硬是过继到广州的经历。
但是要说这第一眼,他对这个沈致的确没有什么好印象,刚满一米七的小个儿瘦得跟豆芽菜一样,不对,那豆芽菜人家还有一个大脑袋呢,而这位沈大少爷倒是好,整张脸像被人削了一半儿下去,一张小脸比女人好药秀气,恨不得要跟他脖子一样粗细,要是让二十一世纪那些冒着生命危险去磨骨的女明星见到,一定会嫉妒到吐血,小细胳膊小细腿的,混上上下就一把骨头,沈致透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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