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咫尺天涯 第二十三章 谈真儿,伯奇福晋劝婚(2 / 4)
可是亲眼见识到了。出门时也不忘随身带着琴。显见不但精于此道。也是真心喜欢这个。”
她侧头对伯奇福晋笑道:“咱们满人姑娘就疏于这个,一个个打小就学规,学一些持家之道,哎,还是汉人姑娘好啊,整日里看看书,弹弹琴,日子过的舒服自在,还能博得一个才女之名。”
金真儿低头做整理袖口状:“传言不可尽信,真儿不敢妄称有才。只些许认得几个字,喜欢弹琴罢了。这琴是亡母遗物,真儿习惯随身携带。”
又抬头浅浅一笑,指着侍立在一旁几个丫头道:“福晋们手里调教出来的姑娘,真儿自是不能比的,不说别的,单单这几个姐姐,个个都是顶尖的好姑娘。这个妹妹看着比真儿还小得多,倘使换了一样地打扮问别人,怕是十个里面要有九个,夸的都是这个妹妹。”后面这句指的是现下年纪最小的紫蔻。
还真别说,两位小姑娘站一块儿,真是春兰秋菊,各有胜处。
伯奇福晋这时才留意到紫蔻,“这——”
钮祜禄氏与有荣焉,“她是我身边侍候的,名唤紫蔻。”
伯奇福晋打量了紫蔻一眼,忍不住又多瞅了几眼,心里暗暗点头。
金真儿是有名地才女,一代博学大家金之俊亲自调教出来的,出色自是应当,这紫蔻却是一个侍候人的丫头,即便是除这层|的身份,她也不过是一个蓬门小户出来的贫女。
心里不由犯合计:今日却倒怪了,一连见了三个出色的少年男女,偏偏都是汉人。
金真儿一句话,使得陈旭日也留心到紫蔻。不消片刻,便即认出,眼前这做了丫环打扮的,正是南苑种痘时见过面的那位让人印象深刻的小姑娘。
南苑一别,就是个多月,她脸上稍显丰润了些,身量似乎也略略见长,比之那时候,更见精神。
紫蔻未进亭子前,已经认出陈旭日。这回见面,虽在意料之外,心里却也涌动着一~淡
。
陈旭日之其人其事教给了她坚强和从容,面对生活,不管前面等着地将是什么,都要笑着面对,纵是现实世界里的矮子,也要争取做精神世界里的巨人。
大约是这个意思,总之,那种心态不能具体用语言加以分说,但对她来说,非常重要。
两人目光相撞,彼此虽未交谈,已经在微微一笑里,不露痕迹的用眼睛打了招呼。
接下来又说了会儿话,大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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