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咫尺天涯 第三十七章 耿聚忠(1 / 4)
聚忠不识陈旭日,与费扬古倒是见过几回。面对面脸上立时便收起不满之色,跳下马,似模似样的拱手揖了一礼。
费扬古一扯陈旭日,俩人也即翻身下马。
费扬古冷静下来,略微思忖,大概想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毫不犹豫的递出红狐,语带歉意道:“真对不住了,刚才一直在找红狐,突然见到,一时手痒……”
耿聚忠却不伸手接,只伸长了脖子,略微向前探身,仔细打量已经毙命的猎物。尚且残留着一点稚气的脸上渐渐浮起惊讶的神色,拍手赞道:“好,好箭法,好准头!”他既黑且亮的眼睛眨了眨,有些不好意思的承认,“一路追着过来,有好几次出手的机会,都没下手……依我的本事,就是射中了,这块毛皮也给我毁了。”
要杀死一只狐狸不难,然而狐皮最暖之处便只在四肢腋下,其下依次是脊,腹,臀等处,猎取之时要分外小心,不能坏了皮毛。
猎狐为生的猎户为求得好皮毛,多挖陷阱,极少使用弓箭,若在野外偶然碰着狐狸又寻不到合适的猎杀时机,便宁愿做下标志放过猎物,不敢轻易出手。
耿聚忠虽是出身将门,如今勉强也算得是弓马娴熟,自问却还没有费扬古这般本事,因此不肯收下猎物,摇手笑道:“这红狐既是费扬古大哥猎得,聚忠岂好掠人之美?红狐虽少见,不过是山林间的猎物,自然是谁猎得便归谁了,您别跟我客气。”
说话间透着十分的诚恳。最近两年,因为董鄂妃圣眷极隆,连带着费扬古在京里的权贵子弟***里名声日显。这位小伯爵生来不喜张扬,不爱出风头,却有一手极佳的骑射本领。那些个出身尊贵的少爷,少年人的骄纵之气虽然不免,却最是肯佩服有真本事的。
耿聚忠滞留京师,父祖是手握重兵地一方重臣,在一帮子满蒙的子弟中,却不敢肆意轻狂。私心里觉得费扬古的处事态度颇值得自己效访,又羡慕他一身真本事,因此两下里往来不多,对他倒极是叹服。
这时便不肯接下这只红狐。转眼瞧见陈旭日,颇觉得脸生,寻思着能跟在费扬古身边的,又被邀来参与今日的狩猎,也当有些来头,好奇道:“这位是……”
费扬古给两个人做了介绍。
两下里见过礼。客气地寒暄几句。陈旭日就指着红狐问:“刚才好像听你说。这只狐狸要送给三阿哥?”
耿聚忠今年九岁。比他还小了一岁。这会儿亲眼见识了闻名已久地传说中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