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烽烟再起(2 / 5)
“皇帝陛下请看,这个部件叫做‘拉壳钩’,这里我的这款步枪一个独一无二的设计,这个部件会在枪弹一离开弹仓时就立即抓住弹壳底缘,并牢固的控制住枪弹直到抛壳为止。”
“还有这个保险杆,它用右手拇指就可以很容易操作,当我们把保险杆拨到右边时,步时步枪既不能射击,也不能打开枪机;保险杆拨到中央位置时,只是锁住阻铁,步枪不能击发,但枪机可以打开,能进行装填或清空弹仓的操作;如果把保险杆拨到左边,只要扣动扳机,步枪就能发射了。这个设计可以使步枪更安全,更可靠。”
“还有这……”
“可以了,毛瑟先生,朕又不是专家,听不懂你这些专业术语的,你的枪性能怎么样,还得朕试过才知道。”
曾纪泽打断了毛瑟的长篇大论,接过那枝毛瑟枪,咔咔几下利索的打开保险拴,子弹上膛,瞄准四百米外拴着的那只绵羊。
呯!一声脆响,子弹击中了绵羊的腰部,那可怜的畜生尖叫了一声便倒在了血泊之中。
“好枪,果然是好枪啊。”
曾纪泽绝口大赞,他虽然不懂得造枪,但玩枪已经有年头了,枪的性能好不好,他一上手就知道。
不多时,亲兵们将那只死羊抬了过来,众人一瞧,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羊腰上的中弹处,赫然是一下大的吓人的伤口,显然是子弹强大的冲击力对中弹部位造成了强大的冲击,进入**后,还发生变形和翻转,造成**内部巨大的空洞。
威力如此巨大,实战当中,敌人只消被一发子弹击中,哪怕腿部这样的非要害部位,也非得丧失战斗力不可。
明德枪的这种大威力性能,对于训练水平逊于西方军队的大明军人来说,无疑是一款绝佳的步枪。配此枪者,在战场上不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瞄准并击中敌人要害,他们只要能做到在战场上,随便击中敌人身体任一部位即可,因为这样便足以给敌人造成致命的杀伤。
这一款步枪,可以说是专为菜鸟所设计的。
不过,这款枪也是存在缺点的,那就是后坐力较大,容易对新兵造成射击恐惧感,初期适应性训练需要消耗点精力。
当然,暇不掩玉,整体而言,这款枪算当上是当世最完美的一款步枪了。
欧美国家要到70年代中期才开始大规模的采用此明德枪的设计,并最终使之成为现代步枪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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