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坦克集团军的建立、编制和战斗能力(9 / 16)
化)军和集团军直属单位的编制计算的。
独立坦克旅(3个坦克营、1个摩托化自动枪营和其它分队)编有65辆T-34坦克,一般担任集团军司令员的预备队,还经常担任集团军先遣支队。旅还能完成其它战术任务。
独立自行火炮旅编65辆自行火炮,一般编为集团军司令员的预备队。
坦克集团军可能加强有独立坦克团(21-35辆坦克),重坦克团(21辆KB坦克)和自行火炮团(16-20辆Cy-85、Cy-100和Cy-122自行火炮,1943年的自行火炮团由4个连编成,每连4辆自行火炮,1944-19-5年的自行火炮团也由4个连编成,每连编5辆自行火炮),集团军司令员通常把这些加强兵力配属给在战役主要方向上行动的军。根据坦克和自行火炮的行程(130—150公里),在坦克和自行火炮装满油并携带附加油箱的情况下,集团军可实施纵深150-250公里的进攻。炮兵武器方面,集团军通常编有轻型炮兵旅(1944年9月建立,有68门火炮,其中48门76毫米火炮,20门100毫米火炮。)、反坦克歼击炮兵旅(22门火炮)、火箭炮团(24合BM-13火箭炮发射车)。此外,在两个坦克和机械化军中还有500余门火炮和迫击炮。集团军可加强有1-2个反坦克歼击炮兵团(每团20门76毫米炮)、1-3个火箭炮团以及其它一些饱兵部队。集团军共有约850门火炮和迫击炮,在主要突击方向上的平均密度为每公里50-80门火炮和迫击炮。集团军的炮兵能支援4-8公里纵深内坦克和摩托化步兵的冲击。总的看来,坦克集团军的炮兵能保障它顺利完成方面军快速集群的任务。集团军用于突破敌人防御时,需要得到大量炮兵的加强。
集团军对空防御兵器的能力是有限的。到1943年夏,集团军一般有1-2个高炮团(每团编16门37毫米高炮和16挺12.7毫米高射机枪),只能掩护集团军指挥所。1943年夏季以后,集团军可得到统帅部预备队的高炮师的加强,每师编4个团,共有64门高炮(其中16I门85毫米高炮)和64挺12.7毫米机枪。师可以掩护63平方公里(宽9公里、纵深7公里)范围内的军队,火炮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5门火炮。加上军属高炮团的兵力可掩护驻止的集团军主要集团。进玫开始以后,或在变更部署时,由于高射炮兵的轮式车辆通行能力较差,高炮掩护的效果大为降低。因此,坦克集团军对空防御的主要任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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