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 (1)(20 / 23)
轻松跑完的八千米,这小子楞是跑了一个多小时。最后一撒手,把枪丢在地上,扑倒在江猛的怀里。
短暂的兴奋过后,新兵们就开始叫苦不迭,无论是集合还是跑步,都得持枪,一天下来,那右手酸得连饭盒都端不起来。这还是空着弹匣,没上刺刀,除了枪捅条和附件的,要是全配置齐了,更够他们受的。
人是最聪明的动物,善于开动脑筋,更擅长捕捉投机取巧的机会。时间一长,就有人玩起了花活。
持枪集合的时候,为了锻炼新兵们的腕力,指挥员一般是不准新兵枪托着地的。还是我们那些枪械专家们通情达理,让人感动!估计这帮家伙当兵的时候没少吃这个苦头,把八一杠设计得那是极具人性化。一米七几个头的新兵,那裤子的口袋也好像是专门为挂枪设计的,枪提在手上,那个突出的“气门顶杆销”刚好就在裤子口袋上下的位置。这么着,就有人把气门顶挂在了裤子口袋上,枪的重心就完全落在了口袋上。这个动作,貌似只要不站在队伍的第一排,就很难被指挥员发现。
开始是有几个新兵这样干,不到半天,所有的新兵都学会了这一招,全都如法炮制,瞬间就成燎原之势。结果,收操前全体新兵被严惩,沿着他们的先躯杜超同志跑过的路线,来了个集体五公里……
要知道,这部队甭管多大的官都是从新兵过来的,用刘二牛的话说:“少跟我们玩花活,这些都是我们玩剩下的!”
枪是士兵的第二生命!我要说,枪就是士兵的初恋情人!就像初恋总是不长久一样,多数士兵三年、五年后就要与初恋情人挥泪告别。当然了,也有与初恋情人终身厮守的。为什么说是初恋情人?因为枪械是要精心呵护的,平时不保养,战时她就给你掉链子。于是,擦枪就成了每天必修的功课,也是所有士兵最柔情、最轻松、最惬意的时候。他们像面对一件上等的青花瓷,非常小心也非常耐心的擦拭好每一个部件,直到它们全部发光发亮。
杜超私下里提醒过三个兄弟,在作枪械保养的时候,一定要多练习拆装,速度越快越好,因为这是一个特勤战士必备的技能。结果,同志们都不以为然,只到有一天杜超又出了一把风头。
这天全中队在俱乐部擦枪的时候,七班长凑过来找刘二牛,要跟他比试八一枪的装卸。中队长骆敏和几个排长也来了劲头,在一旁煽动。
刘二牛心里没底,他知道七班长的底细,这小子原本是大队军械员出身,什么狙击步枪、七九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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