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信念·有所为和有所不为 (1)(17 / 22)
第四条,“烧秦宫室,掘始皇帝冢”,第五条,“杀秦降王子婴”,以及第六条,“诈阬秦子弟新安二十万”,都是血淋淋的事实。
三是项羽分配不公。第七条,“王诸将善地”,项羽把好的地方分配给自己人。第八条,“夺韩王地,并王梁楚,多自予”,项羽给自己留的也是好地方,都是在说明这个问题。
四是抗命弑主。这主要是针对熊心说的。第二条,“矫杀卿子冠军而自尊”,这是说项羽借用熊心的名义杀宋义。第三条,“已救赵,当还报,而擅劫诸侯兵入关”,说项羽完成救赵的任务,应该回彭城复命,等待新的任务分配,他却自作主张跑来关中和自己争功。接着是第八条,项羽“出逐义帝彭城,自都之”,把义帝熊心流放到长沙,自己占据彭城为都。然后是第九条,“使人阴弑义帝江南”,最后干脆干掉了熊心。
刘邦最后给项羽的结论是:“为人臣而弑其主,杀已降,为政不平,主约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无道。”也就是第十条总结的。一句话:项羽这人是基本没救了,人人得而诛之。
刘邦聒噪这些干吗?不敢出战就是不敢出战,项羽这么令人不齿,你干嘛不杀过去取了他的项上人头?干嘛不去和项羽单挑呢?项羽不地道,那你的形象就那么光辉伟大吗?所谓替义帝鸣不平,还不是在为自己没能当上关中王鸣不平吗?还不是想借义帝被杀的噱头来掩饰自己争抢天下的野心?再者,这仅是刘邦自己的一面之词。客观上说,他给项羽罗织的这些罪名都很值得商榷。
关于“王关中”的问题,前面已经说过,这只是个并不严密的伪命题,项羽不遵守也在情理之中。而项羽因为这个对怀王有了意见,最后抗命弑主,也都是前后事情赶到那儿了,也应该可以理解。只是这事牵扯到了刘邦的利益,所以他会七个不平八个不愤,于是就把义帝抬出来,将这事上升到一个君君臣臣的高度。
关于项羽分封诸侯、分配不均的问题,也只是田荣、陈馀、彭越,还有刘邦等几个人不服而已,大多数人还是很满意的。因为事实上项羽分封是有一定之规的,诚如项羽所说:“灭秦定天下者,皆将相诸君与籍之力也。”分封就是要按照出力的多少,按照战功来分,人家并没按照自己的喜好任意为之。而且项羽这次封的大部分还是各路的诸侯,并没有封几个自己的人。项羽给自己分的地方多,这也很正常,一则他立功最多,应该。再则,你让任何人分,他也会给自己多留点的。
项羽没封田荣,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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