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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双筷,两只杯。杯是最好的夜光杯,杯中的酒自然是最上乘的葡萄酒,据说早已成特贡的御酒,有的人一辈子连想都不敢想,只有侯爵,可以和帝王一般随时享用。
现在有人也在享用,而且享用了许久,桌上的一壶葡萄酒已经见底,桌上的菜也被他狼吞了许多,他甚至不用筷,只用手。他的吃相让人看出他已经三天没有进食。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来这间密室之前才在张家包子铺吃了十五个包子,一壶上好的女儿红。但他同样承认,任何人,如果闻到这些菜的味道,吃上一口,都会像他一样宁肯胃裂也要继续吃下去,吃到死。那些菜的味道实在太好,少有机会吃到。
他已顾不得斯文,他的职业也不需要他经常斯文。
他的职业经常让人联想成过街的老鼠,无数人唾弃,而他却为自己自豪。
在那个行当,他是神——偷神王七。
一个人如果被人称为神必定有他的过人之处,如果说世界上有一样东西连王七都偷不到的话,通常只有两种可能:一、根本没有这样东西;二、这样东西已经毁了,再也找寻不到。
世上早已没有王七进不了的密室,偷不了的东西。所以侯爵请王七根本不需要由人带路,王七自己已走入了密室,没有人知道他用了什么手法,知道的话你也可以是偷神。
但这样一个可以偷尽天下宝物的偷神却对侯爵的菜肴毫无抵抗力,足见这些菜有多么的可口。
王七吃到最后筋疲力尽方才停嘴,打了个最响的饱嗝。
侯爵一直静静地在一旁陪着王七用食,他的筷子很少动,只偶尔饮尽一杯酒,态度优雅无懈可击,天生的贵族气质。看到王七如此吃相,侯爵很高兴,任何客人吃得那么尽兴主人都会分外高兴。他示意侍女再给王七斟酒。
密室只有三个人,侯爵和王七面对面端坐,侍女在一旁伺候侯爵。这个侍女身材曼妙,每个部位都完美到令任何男人都会想入非非,尤其是那双削葱根般的玲珑玉手,白皙可人。侍女用这双手为王七斟酒。
王七也开始想入非非,他恨不得立即握住这双手,永不放开。他一向是个敢作敢为的人,否则也不会挣得偷神的名号。此时他却不敢,那是侯爵的侍女,他可以碰任何东西,就是不敢碰侯爵的。
王七揉了揉有点淫乱的眼睛,只能长叹一声,开口:“我若有了你一样的地位,便是有皇帝让我做我也不做。”
侯爵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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