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番外 选哪一个(2)(1 / 3)
等他逃出云南边境时,泰国那边,有人接应连凯,把他保护了起来。
他甚至没有把自己妻子的尸体带走,就留在云南边境。
等三个月后,连凯再去找冉儿的尸体的时候,她的尸体已经被野狼吞噬了,连骨头也不剩。他回过他们三人曾经躲过的小屋,琳儿的尸体已经被带走了,他并不知道葬在哪里。
那一刻,他恨,恨所有的人,包括自己,更恨洛宸,否则没有那么刻骨的恨,他活不下去。
他在荷兰躲了一年多,避过了风头才出来。
其实,没人知道,在黑道上响当当的连凯其实是A市风铃集团的继承人。
风铃在A市并不有名,因为他家祖孙三代都是为黑帮洗黑钱的,所以动静并不大。
因为家庭背景,他成了黑道的大毒枭,因为家里洗黑钱的黑幕不能被外人所知道的,所以他化名连凯。
他恨一切,包括家里的一切以及所有的财富。
所以他要毁掉它。
从荷兰回来,他先做了两年的杀手。
这两年的时间,他开始在A市的盘根错节中让风铃集团逐渐的强大起来。
直到两年后的一天,他接到了一单生意。
杀洛宸!
那天,连凯穿着黑色的风衣,帽檐压的很低。
他听到对方说:“我要他的命盛天集团的总裁。”那人把手中的相片递给连凯。
只扫了一眼,连凯便热血沸腾。
他要杀的人是洛宸!
“先生,我曾经报过价,杀人,五十万,但洛宸的命值八十万。”他冷厉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着。
连凯认的出他的声音。
楚氏如今的当家人楚秦。
对于洛宸的身世,近几年来,他早已经调查清楚了。
楚家的私生子,所以楚秦杀他无可厚非。
“我必须要他的命,但是我会另外找人下药,所以你那里不需要费多少力气杀他,五十万还给多了。如果你不做,外面有的是人做,我不过是涂你在外面的名声够响。”楚秦居高临下的说着。
连凯淡淡的笑着,嘴角划过浅笑。
“你也知道我在道上的名声,我想杀的人没有死不了的。”
“我就是冲着你的名声来的,否则不会出这么高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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