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番外 选哪一个(3)(6 / 6)
原来他不过是想要找到他的踪迹而已。
最后,他还是输了。
输掉了一切。
其实,他是不舍得秦烟的,不舍得她陪着自己一起死。
但是,他心底明白,只有秦烟死了才能让洛宸生不如死。
秦烟在他心中的位置太重要了,重要的几乎胜过了当年琳儿在他心中的位置。
他身上的伤口已经化脓,发炎。
后来的这几天,他能感觉到身体一天天的变弱,感觉到高烧不退。
但是他不愿意让秦烟知道,不想让她怜悯。
他很缺爱,但是不缺怜悯。
秦烟这个女人身上最多的就是怜悯,但是他不需要。
他看到了严九潜入别墅,但是到那一刻,真的要带着秦烟一起死的时候,他犹豫了。
秦烟并不知道,此时的连凯其实比她更加手无缚鸡之力。他连拿枪的力气都没有了。
严九侵入,他没有任何的力量阻止。
他知道严九是进来救秦烟的。
对这个男人,连凯是恨的。
这么久,他居然没看出严九没有真的背叛洛宸。
在最后的一刻,他终究没舍得伤害秦烟。
看着她被严九推出去的时候,连凯终于松了一口气,后来甚至没有启动地下所有的炸药。
这是他最后仅能为秦烟做的。
人到死的那一刻才弄明白自己的心。
并不是她长得像琳儿,而是秦烟在他心中的位置已经胜过了琳儿。
其实他死了也好,结束了荒唐的一生。
正如冉儿说的,他该死。
他是大毒枭,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他早应该死了。
如果有来世,他希望生活在寻常的人家。
祖父和父亲都是清清白白的,都是把家人放在第一位的寻常人。
这样,他或许能活的开心一点。
秦烟,我死后你会不会还记得我这个让你受尽折磨的大魔头。
应该是记得的吧,因为曾经经历的痛苦,我想你一辈子都不会忘。
让你恨我一辈子,也好,至少你记得我这么一个人。
再见,秦烟!
再见,我荒唐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