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五章 蜀中神童(2 / 7)
岁的小皇帝马上颁布了第一道诏令:
“……自明年正月始,改元兴武,在这之前继续沿用复隆年号……”
“……新朝初立,开恩科取士为国选才。”
“大赦天下,以示皇恩浩荡,除谋逆叛国等不赦之罪外,皆在大赦之列。”
“减天下亩税者三,以彰雨露皇恩。”
所有的这些政策,基本上都是新皇登基之后的惯例,看起来好像风风火火,其实完全在情理之中。
除此之外,还有个比较重大的政令,那就是关于永王的个人待遇问题了。
虽然永王已经退位,但是考虑他的贡献,允许他继续享用皇帝的待遇,可以使用天子仪仗,可以继续自称为“朕”,一切供给全都依照皇帝原有的标准,绝对不会缩减。并且,这位十四岁的少年天子用非常恳切的态度请永王临朝“训政”。
永王连皇位都让出去了,当然不会在意所谓的个人待遇,这一切只不过是为了表示对他的尊崇而做的表面工作罢了。至于说“训政”,分明就是摄政王的意思……
对于新朝给的这些崇高待遇,永王一概拒绝,甚至连“临朝训政”的请求都拒绝了。
既然已经退位了,索性退个干净,从此再不过问朝堂之事。
永王只有一个小小的要求:恳请朝廷调拨些银钱,他要趁着这个机会游历一番。
与其说这是一个要求,还不如说是一种政治表态:他要离开京城,不对朝廷事物施加任何影响。
对于这个表态,无论这位少年天子表明上说的多么恳求,也不管他如何挽留,其实内心是非常欢迎的,马上从内帑之中调拨钱四十万缗,折合白银三十万两多一点,供永王随意使用。
仅仅只过了一个多月,永王就带着这些钱出了京城,皇帝亲自出城践送三十里。
永王外出游历的第一站就来到了芜湖。
翁皇后已经成了皇太后,不仅临朝参政还在事实上参与国家管理和重大政令的制定,而黄得功就成了皇帝的“外公”级皇亲国戚,他的夙愿终于完成了。
虽说永王已经去了帝号,并且拒绝享用皇帝的待遇,但黄得功是个很“懂事”的人,怎么会在这种事情上犯低级错误呢?
黄得功接待永王的规格能有多高就有多高,完全依照帝王之礼进行。十六日之后,当永王离开芜湖的时候,黄得功送给他九艘大船,金银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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