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规则(3 / 4)
,才会在第一时间成功验收完结。
草是不值钱的东西,但百姓的时间也是钱,一次两次的,都打回去不收,自然就着急,送几百钱省心省力,有不少人家就只能这么选择了。遇上实在不愿花这个冤枉钱,或是根本没钱的,也是简单,收取摊派和正赋都是可以催科的,一旦过了时限没有上交,则县中养的几百号衙役就如群狼一般,到了时间就一起出动,敲锣打鼓的下乡催科。
到了乡下,就把那些欠赋,或是欠了草束的百姓全抓起来,先打一顿小板,叫百姓倾家荡产的交上钱来完结此事,如果不交,就用枷锁了,带回县里继续催逼。一旦关进牢房,那么,还得多出贿赂狱吏的一份子钱,因为不交钱就锁到尿桶边,不给饭吃不给水喝,非勒索到了钱才可以保住一条性命,那些不肯交钱的死硬份子,就一直在县衙门旁边枷号示众,一直到交钱为止。
实在没钱的,一直枷号数月,侥幸脱出性命的,人也残了。
这般弄法,贪污来的钱海纳百川,积少成多,汇集在一起,自然就不是少数。除了这些摊派,还有力役,里甲、火铺、修河治路,百姓打分家官司,来钱的门路实在是太多了。马知县在任上,一年少说也有五六千以上的收入,这个钱,在勋戚来说不算多,可当时一个百姓,自己家有几亩私田,无病无灾,一年的纯收入也就是十几两银子。而知县的正经俸禄,也就是年薪四十五两银罢了。
这样的蠹虫,张佳木要办一些,文官们也不会说什么。毕竟自己人也看不过眼,只是自己人办自己人,很是为难就是了。毕竟大家都有进士同年,有同乡,还有恩师座主,动一个,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以都察院和大理寺,各地巡按御史来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除非是遇到冤家对头,不然的话,也是不愿把人往死里得罪的。
现在张佳木要办的可不是一个两个,而是整整一个利益集团就拿刚刚的例子来说,马知县为核心,在他之下,有他的幕客、书办、吏员、家人,这是这个知县身边的上层分润集团,然后还有过百名的衙役和帮闲,再下头,还有各里甲的里长甲工,各村庄的流氓无赖等等,当然,驿站的驿丞还有驿夫算是和知县平行,大家彼此分肥。那些靠着知县和驿站分得好处的士绅,算是另外一个平行线。
动一个小小知县,可能就一下子得罪了上千人。
这还不止,马知县还有好友,还有巴结的很好的上司,还有进士同年,还有同乡、座主、恩师,牵一发而动全身,下了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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