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记忆的颜色(3 / 9)
土佛寺逃跑了。
罗扬不明白父亲为何要逃跑。其实外面的日子比起那个劳改农场来要乱得多,县城里曾经接连发生了几起武斗。
自从父亲逃离土佛寺,经常有革委会的人找母亲问话。其实那段时间父亲并没有回家,他深知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他躲藏在文化馆一间废弃的展厅里,每天深夜由母亲给他送一次饭。革委会的人找不到父亲,也找不到他们想找的赃物,心里异常愤怒,母亲自然成了他们批斗的对象。这样的形势,迫使父亲不能继续躲藏,他必须走到明处,去找一个他要找的人,据说那个人能够解救父亲乃至罗家的危难。但父亲很快被巡逻民兵抓住了。接下来,罗家的宅院被划归为文化馆的一部分。罗扬和母亲一起被赶出了院子,连那间堆放杂物的小屋也不让他们居住了。
文化馆馆长麦三一家理所当然地拥有了罗家的宅院。
走上领导岗位的麦三意气风发,他突破了县城的旧风俗,很快娶回了他的第三任妻子。她是县文工团的秦腔演员,四十来岁,长得不怎么漂亮,却很会打扮,而且和县革委会主任是干兄妹。麦三很在意他的第三任妻子,以及她带给他的和县革委会主任的姻亲关系。
罗新宇逃跑后被巡逻民兵抓到,他的罪行更重了,由县革委会作出判决,他被发配到地处腾格里沙漠边缘的一个偏僻的草场劳改。那里属艋县辖地。曾经对罗崇文无比敬重的原文化馆柳馆长也因此遭受牵连,他只能将被指责为“来历不明”的侄女柳絮打发回老家——地处艋县的沙湖村,并让已经无家可归的罗扬母子也跟着去避一避。
沙湖村离父亲劳动的草场不远,徒步走一天便可到达。罗扬到草场探望父亲,知道了草场旁边的山叫苏武山,而这草场曾经是苏武牧羊的地方。父亲除了在草场放羊,还要到草场边一个荒滩上从事他并不擅长的农业生产劳动。那时的父亲愈加颓废,头发也全白了。
许多年后,长大成人的罗扬每忆起父亲垂头丧气的样子,不禁想,艋县原本是历朝历代发配罪臣的地方,而此时的罗家不过是寻常百姓,被遣送到那里劳动,也算不得什么委屈。但当年他的父亲却想不开。
来到草场后,罗新宇又逃跑了一次。那一次出逃同样没有成功。由于对地形不熟悉,他误入了腾格里沙漠。幸好他被沙湖村的巡逻民兵抓回来了,否则他将葬身沙海。
罗新宇被民兵押回草场,挨了一顿鞭打,当即被送到石羊河下游的水库工地。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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