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是谁扯下帷幕(4 / 7)
她要指控原告的代理人——罗扬律师时,自己会再次成为一场闹剧的主角。
但此时此刻,罗扬对即将发生的事还一无所知,他只是竭尽全力恪守着自己的职责——为他的委托人桃子辩护。
针锋相对的辩论已经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眼看就要出现一个结果。
等双方辩护人的发言结束,审判长说:“下面由原告方代理人进行最后陈述。”
罗扬起立,用异常庄重的语气说道:“原告诉求她和陆思豫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一案,理应根据原告当时的收入情况给予支持。被告诉求原告违犯《婚姻法》和受赠财产无效这两项已经超出了本案的请求范围。据我的调查,原告的财产,有一部分是她的正当劳动所得,一部分是陆思豫通过合法途径赠与她的,我这儿有公证处的财产赠与公证书。至于因为陆思豫的违法行为而要处以我的当事人没收全部财产的提议,是完全不符合事实和法律的,应当撤销……”
旁听席上的人都被罗扬的话吸引住了。
坐在被告代理席上的冷月若雪看着对面那个风度翩翩的男人侃侃而谈,却并没有认真听他在说些什么。她觉得他们之间的距离原来是那样近,又是那样遥不可及。
唯一的一次,她和他,在罗扬那间盛满午后阳光的办公室小套间里,他拥抱着她并给了她一个热烈的吻。
她不知道她和罗扬的那一吻是否包含了爱情的成分。毋庸置疑,彼时她从内心深处是仰慕眼前这个风度翩翩而又才华横溢的男人的,但那仰慕似乎又不能等同于男女之爱。所以当他闪电式地结束他们之间的那一点瓜葛之后,她对他没有一丝怨恨。而对于唯一的一次拥抱,她竟然恍如隔世一梦,平静的梦,很快褪色得不留一丝痕迹,当然也不再对那场梦有什么期许,也没有产生一丝半缕的惆怅。一个月后她离开了阳光律师事务所,差不多是不辞而别。
如果不是桃子将陆思豫推上被告席,冷月若雪是不会再去阳光律师事务所的。那段时间当地几家报纸上登的都是冷月若雪的消息,有人指责她是为了陆思豫的钱才出头接受委托,更多的人说她是为了出风头,是一个过气作家为了出名而故意借绯闻官司炒作自己……面对这些指责她不想解释。就像她当初与陆思豫之间的纠葛,她从头至尾都是盲目的。即使现在,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何要卷入那些已经成为过去的是是非非中。也许是因为生活过于平庸,而自己又是一个不甘平庸的女人?在别人眼里,她这既为钱又为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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