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刺客列传》(6 / 19)
毫无疑问就是脚文,再配以鳞刺的代码,多半能加以解读。
《刺客列传》太长,贺谦只留有零星的印象,所以当务之急,是找到一本《史记》,查看《刺客列传》的全文。
东田寺内藏有不少典籍,但都是佛经佛理,没有史书。不过好在泗泾镇上有一户读书人家,贺谦从那里借来了一部《史记》。
翻开《史记》,找到《刺客列传》,胡客只看了第一眼,就知道贺谦说的是对的。
《刺客列传》是太史公司马迁所著,讲述了春秋战国时期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和高渐离等六位刺客的故事,其中前五位刺客的故事着墨较多。每一个故事都是以“某某者”开头,譬如讲曹沫的故事,第一句便是“曹沫者”;讲专诸的故事,第一句便是“专诸者”,以此类推。正因为如此,胡客只看第一眼,就知道贺谦所言无误,阴阳、十字和问天的代码,指的就是《刺客列传》中相应的文段。
譬如问天的代码是“曹沫者荆轲者”,指的就是讲述曹沫和荆轲事迹的文段,其中讲述曹沫事迹的文段,在《刺客列传》中这样写道: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其后百六十有七年而吴有专诸之事。
阴阳、十字和问天的代码一共指向六处文段,与之对应,胡客将鳞刺的代码均分为六段,即:二四四,四一二,二三七,三七八,一七八,一六四。
按照前面三条代码的顺序,问天里的“曹沫者”,出现在第五位,所以对应鳞刺的代码,便是“一七八”。
对照《刺客列传》中讲述曹沫事迹的文段,胡客从第一个字开始数,数到第一百七十八个字,是个“天”字。
按照同样的方法,胡客在讲述专诸事迹的文段中,找到第二百四十四个字,是个“平”字;在讲述荆轲事迹的文段中,找到第四百一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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