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阴霾下的“刺宋案”(6 / 13)
大总统鉴:仁本夜乘沪宁车赴京,敬谒钧座。十时四十五分在车站突被奸人自背后施枪,弹由腰上部入腹下部,势必至死。窃思仁自受教以来,即束身自爱,虽寡过之未获,从未结怨于私人。清政不良,起任改革,亦重人道、守公理,不敢有毫权之见存。今国基未固,民福不增,遽尔撒手,死有余恨。伏冀大总统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家得确定不拔之宪法,则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临死哀言,尚祈见纳。宋教仁。哿。”他又叮嘱守在病榻前的诸位革命友人勿以他为念,要奋力国事,然后感叹道:“我为调和南北事费尽心力,造谣者及一般民众不知原委,每多误解,我受此痛苦也是应当,死亦何悔?只可惜凶手在逃,终不知误会吾者为何许人。罢了,罢了……”
二十二日凌晨四点,宋教仁的伤势急剧恶化。他双手发冷,目睛仰翻,已经不能言语,只能以黯淡的目光环顾四周,眼神里充满了不舍之情。
黄兴、于右任、陈其美等人均围侍在病榻旁,黄兴在宋教仁的耳旁大声地说道:“钝初,我们会照料你的一切,你放心地去吧!”
宋教仁的眼中泛起了泪光,然后缓缓闭上双眼,慢慢地断了气。
两条线索
“刺宋案”发生后,正在日本访问的孙文闻讯,当即发出急电,“望党人合力查明此事原因,以谋昭雪”。袁世凯得知此事后,感叹道:“国民党失去宋钝初,少了一个大主脑,以后越难说话。”遂命拟电报,拟优恤命令;黄兴与陈其美各方联络,致函上海公共租界总巡捕房,悬赏万元缉拿凶手;江苏都督程德全通电全省:“如凶手就缚,当立予赏洋一万元,通风报信、身充眼线因而拿获者,给洋五千元”;沪宁铁路局认为凶案发生在火车站内,有损铁路局声誉,也主动悬赏五千元缉凶。
上海地方检察厅组织警力,对凶案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尽管现场没有人看清凶手的长相,但地方检察厅通过细致的调查,还是初步得出了一些判断。
首先,凶手行刺之时,距离宋教仁仅仅数步之遥,敢走得这么近,一定不是宋教仁认识的人。其次,凶手既然与宋教仁素不相识,那他行刺宋教仁的原因,一定不是宿怨私仇。除此之外,凶手行刺时举止从容,逃跑时方向明确,附近一定有藏身之处或接应之人。
地方检察厅由此得出结论,该案是“为人买通行刺,故就性质而论,破案获凶或非难事也”。
地方检察厅虽然做出了破案或许并不难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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