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贪婪之九十年代 (1)(20 / 23)
空与拼块地板何异?
倘时代是不变的,司马迁所作与织布女何异?
倘社会是不变的,度日与经年何异?
倘命运是不变的,人与蝼蚁何异?
无论任何人,当其作为人具有典型性的时候,归根结底,意味其“窃取”了时代的典型特征。乞乞科夫是沙俄时代农奴制产生的怪种,爱迪生是美国资本主义科技童年时代的儿子,雅科卡则是当代西方市场经济激烈竞争中的骄子。所以雅科卡才会说:“都是这个国家给了我这样的机会!”而伊索的不幸恰恰在于,时代不曾给予他渴望的自由。
十年之后,我第二次见到吴振海时,他已是哈克森公司的董事长,是引进哈尔滨市第一笔外资的人。当我写此文时,哈克森已是一家综合开发的合资公司,在世界多个国家拥有十个子公司。
十年中我只回过哈尔滨几次,每次行止匆匆,这是我每次不曾见到他的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或者坦率地说更主要的原因,是那时我对中国第一代创办公司的人们,一向持一种极轻蔑的态度。爱默生曾说过:“那些咒骂商业的人将会看到,并且不得不承认,正是商业的规律改变了美国,摧毁了它的封建制,建立起一个美国。”非常惭愧,几年前,我仍属于“咒骂商业的人”中的一个。在我的那一本自白性的小册子《从复旦到北影》中,读者不难发现我振振有词而又偏激的言论。其中还谈到我在中央党校的一次“报告”。那之后有位女性读者给我写过一封信,论述了与我上面所引的爱默生的话大致相同的思想,友好地“批驳”了我对商业的敌意。这使我甚为恼怒,复函乏善,言辞咄咄,还用了几串“国骂”。斯年一九八五年或一九八六年。倒并非是我狂妄自大到一点儿也经不起“批驳”的地步。何况于对方而言,根本谈不上什么“批驳”,不过是互相探讨而已。我之恼怒在于——当年我并没有看到公平的商业原则。老百姓自谋生路的愿望,当年仍被体制的玻璃隔在商业时代的外面,有如饥汉被拒在餐馆的门外。商业的原则如果是不平等的,除了使人憎恶,不可能获得别的态度。
基于以上对现实的看法——不管这一看法是否仍属偏激,它当年的确是我对现实的看法——我对大多数公司之类持很不屑的态度;对大多数老板,打定主意“老死不相往来”,不管是中学同学也罢,兵团战友也罢,昔日之友也罢。
是中学同学的一次全班性的聚会,促成了我和吴振海的见面。聚会需要场所,需要钱,于是大家想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