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3 / 4)
,她也没必要自己亲自白跑一趟。
这么想想原先计划着十五天见十五次,抛去周末也就剩了十次。
黎菘决定这十次起码能让程易笙对她起那么一丝丝的好感,能作为朋友约他出来吃饭的那种好感。
第二天中午,跑腿小哥带着一个牛皮纸包来到了宿舍楼下。
黎菘套着睡衣下楼,迷迷瞪瞪地揉了揉眼睛,道完谢后随口问了一句:“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给你的药吗?”
跑腿小哥想了想,“一个二十出头,一个……”
“那个帅的也在?”黎菘一个激灵,“就那个皮肤白,眼睛大,一副别人欠他钱的模样的那人?”
“对。”跑腿小哥肯定道,他一开始推门进去的时候那人就是一脸讨债人的模样,还打着哈欠。
黎菘听完悔得肠子都青了,这大星期天早晨的程易笙没事儿去什么医馆?她拎着药上楼,气得趴在书桌上直哼哼。
自己同自己发了半天的窝火,黎菘猛地拉开椅子起身,丝毫没有留恋地把跑腿APP卸载了。从今往后,就算是天上下刀子她也得自个儿跑去河滨路拿药不可。
晚上吃完外卖,黎菘打开了牛皮纸袋。袋子里头有两包药,合起来统共是昨日一大包的量,约莫是程易笙怕她又一口气给干了特地交代了人给她分开装。
两袋中药中间夹着一张宣纸,上头用毛笔写着八个字:一次一包,不得贪杯。
说是字如其人确实没错,程易笙这字儿虽是力透纸背,笔锋锋利,却带着点儿懒散劲儿。
黎菘从小就听母亲冯萍说程家的两个孙子都是在墨汁里头滚大的孩子,不像黎家老爷子,日日变着法儿地做木弩弹弓逗着黎菘他们玩儿,家里几个女孩儿养得一个比一个男孩子气。如今一看程易笙的字儿确实是从小下的功夫,比他们学校教书法的老师写出来的字儿都漂亮。
黎菘拿杯子接了开水,然后将药包丢进去烫。过了一会儿估摸着热了直接用剪刀剪开,寻了根塑料吸管戳进去喝。
黎菘小口抿着药,昨日喝急了觉得苦,今日细细品味起来觉得这药也算不上难喝。她小时候一打针就能掀了房顶,能吃药扛过去的小毛病都是吃药的,这玩意儿可没有西药片剂在嘴里化开的苦。
顾暄和许千瑶从门外进来的时候看见她捧着杯子喝东西,那两个人一下子就激动了,嚷嚷着黎菘吃独食。
黎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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