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下)(1 / 10)
蓝森并不是没看过辩论赛。
在他小学和初中的时候,班里都举办过类似的比赛,老师提出一个论题,同学自愿组成队伍,把班里的桌椅分开排成两列,你来我往,像模像样。
——也只是像模像样而已。
实际上那到最后总会发展成双方毫无意义的大声争辩,仿佛哪一方声音够大就是赢家。蓝森虽然不喜欢那样的吵闹,却也暗暗羡慕着能肆无忌惮大声说话的同龄人。
说什么都好,哪怕是令人发笑的、愚蠢的话,哪怕是诅咒他人的、阴暗的话,都能不计后果地说出来……这真是令人羡慕到眼眶发疼。
但连恰不一样,她的辩论赛也不一样。
连恰站起身的时候脊背挺得很直;连恰的双手交叠在身前,姿势矜持漂亮;连恰说话的声音被刻意压低了一些,去掉了平常说话时惯有的孩子气,变得沉稳锐利;甚至连恰的表情也收敛起来了,目光沉静,只露着一点恰到好处的笑容。
她的声音不算很大,语速不快,没有咄咄逼人,也没有横眉立目,却远比那样要来得有说服力得多。
有那么一瞬间,蓝森竟然觉得连恰很陌生。
“看到没有,赛场礼仪和姿态,给我回去好好练练,记住了。”
“两边都被培训得不错,还是女辩手的仪态更好些。”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他绝不可能想象到连恰还有这样的一面。
他所见过的连恰是活泼的,可爱的,总让他想到某种毛绒绒的小动物,和她总是闪闪发亮的眼睛一样令人愉快。可现在,眼前的连恰更多地带着超乎寻常的自信姿态——这并不是说她平时就不自信了——她的眼睛依然闪着光,那种光芒却透露出一种不可撼动的威严来。
——就好像,是的,她在她的领域里,她处于绝对的上位。
很……出乎意料,却又无比地吸引视线,以至于他几乎把乔宇飞的事情忘掉了。
一分半的自由时间过去,连恰的对辩暂时结束,对方辩手表情僵硬地坐下,下意识地抬手抹了一下额头——这个发现让蓝森有点得意地抿了一下唇角,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注意到。
然后他就忽然想起乔宇飞的事情了。
蓝森把视线从台上收回,很急促地写了几个字,把纸片推向许芸芸的方向。
[乔宇飞打算和连恰表白。]
许芸芸一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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