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下)(4 / 6)
我希望有朝一日,倘若你真的答应我的表白,是因为你也喜欢我,而不是因为愧疚,或是你担心会失去我之类的理由。所以,你不必为了——我想这很可能——拒绝我感到愧疚,因为我远没有那么高尚和不求回报。
给你写这封信之前,我翻看了曾经在那个本子上给你写的第一篇长篇大论,那份东西的字句真是冷淡得让我惭愧,即使我知道那时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可我还是有点看不下去了,但也是它给了我启发,让我想到写信的方式。
这封信大概到了尾声,我所想和你说的都写给你了。如果你想联系我的话,任何时候都可以,早或晚都无所谓。
蓝森。
又及,我自己读了一遍这封信,总觉得似乎写得还不够好,要是我能有你一半的文笔就好了,可惜的是我没有,于是我也没能想出怎么把它写得更好。
提及你的文笔,我又去看了看《神明先生不说话》,还是很好看。]
连恰默默地合起了信纸。
她趴了一会儿,又坐起来,打开信纸再读了一遍。
那些字迹她很熟悉,她无数次接过同样字迹的纸条,为上面的字句笑起来或是惊讶诧异,也有时候那上面写的字让她哭笑不得,但无一例外的,带给她的都是愉快的情绪。
——而现在甚至也一样。
温暖,柔软,熨帖得让人想为此落泪的文字,那么整整齐齐地排列在纸上,光是看着,就能想象到蓝森是如何写下这封信的——微低着头,目光认真,会有几缕头发微微遮住他的脸颊。
连恰背靠着墙,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又慢慢睁开。
……
…………
当蓝森看到靠着墙站在蓝色森林店外的女孩时,他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停止了。
上一次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女孩提着纸袋子来给他送熬出了黑眼圈的礼物,而他根本不懂为什么自己看到她的那一刻会那么开心;这一次女孩空着手,安安静静地靠墙站着,神情安静释然,好像想明白了一些事,又好像是做了什么决定。
而这次他明白,完全明白为什么自己会那么开心,以及为什么会那么紧张。
无视那颗不听使唤几乎快要撞破胸膛的心脏,他想尽力稳着步伐走过去,至少不要给连恰太过急切的印象,他一点也不想吓到对方。
可结果他还是跑起来了,跑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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