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12 / 12)
后的日子好过了很多,他终于有了闲钱去租房子,也有了闲钱把蓝色森林两旁的小店铺都盘下来,彻底又装修扩大了一次。
走上正轨之后要维持并不难,难的是如何走上正轨。
当蓝森也成为毕业五年的校友时,关于陆曦的事情,他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毕竟这实在是个很小的插曲,即使曾经对他有所助益,也不代表值得在脑海中永远停留。
他对如今的生活很满意。
所以没有必要追思过去似的,一个劲儿重复想过去遇到的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
“其实,辛苦的事情我都不太记得了。”蓝森这样说,看着似乎有点明白又似乎不太明白的连恰,“因为我没有花时间去记,比起那些,高兴的事情总是容易记得牢。”
——例如说,直到现在我都记得,你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说“老板先生你会说话啊!”的那一天。
“那是好事啊!”
连恰笑起来,眯着眼睛,灿烂得如同朝阳。
作者有话要说: 我忘记把写了一半的正文从公司发回家里了orzzzz
于是写了这个一直很想写,但是没什么机会写的事情www
人物的联系是一开始就确定的,这件事具体的,却是在写到过半的时候慢慢看到的。
蓝森是个很可爱的人www我觉得,而且他的每一个阶段,表现都相当不一样。
经历了很多不同的阶段,最后变成了现在这样的蓝森先生。
在遇到对方之前,用自己觉得可以无愧于心的模样喜欢对方之前,总会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情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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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不是觉得这次的分段有点不一样?
因为突发奇想的,想用用看最近尝试的新的写法。
不能在正文造次(?)就在番外试试看吧,本来番外也常常写不同形态和题材的东西XD
总是拘泥于一个模样是不行的,就算可能结果不太理想,也总是想试试看新东西。
能一直保持这样的好奇心就好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