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3 / 4)
跟安时光约会去了?”
宋明朗好脾气地笑了笑:“差不多吧!一起吃了个饭,顺便看了场电影。是部喜剧片,叫……”
韩辰阳压根不关心电影的细节,他只关心一件事情:“你喜欢她?”
宋明朗没有回答,照例只是笑了笑。
韩辰阳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宋明朗,反正他最讨厌的就是宋明朗这副好似一点脾气都没有的伪善模样。其实说实话,他跟宋明朗当同事也差不多有5、6年了,之所以到现在都没有深交,就是因为宋明朗对谁都是笑眯眯的。这种人,看似跟谁都容易亲近,其实心思藏得最深。因为轻易看不出他喜欢谁讨厌谁。
韩辰阳当然能看出宋明朗并不想多聊这个话题,事实上,他也从来不是那种会主动打探别人*的人。但因为事关安时光,而且他上次又亲眼看到宋明朗倒掉安时光亲手熬的冰糖银耳炖雪梨,所以他便忍不住有点多事。
其实宋明朗就算不直接回答,他也能看出来,他压根不喜欢安时光。因为但凡真的喜欢一个人,那么必然会珍视她的心意,哪怕她的心意只是一壶亲手熬煮的冰糖银耳炖雪梨,也会把它当做最珍贵的东西。有些时候,语言会骗人,眼神会骗人,但私下的行为,却怎么都骗不了人。更何况他那天看得那么清楚,宋明朗当时倒哪壶冰糖银耳炖雪梨的时候,表情明明是嫌弃的,仿佛在倒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宋明朗大概也是意识到自己骗不了韩辰阳,索性也就没打算骗他,而是坦荡而直白地说道:“我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女朋友,她非常喜欢一个女作家。我记得她曾经跟我转述过这个女作家说的一句话,那句话,这么多年,我都记得。”
韩辰阳听得眉心狂跳,卧槽,一个大老爷们,喜欢就说喜欢,不喜欢就说不喜欢,居然还文艺上了,真是够了!偏偏他还得耐着性子问:“什么话?”
“这点爱别的不够,结婚够了。”
韩辰阳冷眼看着他:“所以你的意思是,你当然不怎么爱安时光,但你觉得安时光是个非常
合适的结婚对象,反正年纪到了要找一个合适的人结婚,那与其去相亲找一个不喜欢你,你也不喜欢的对象,那还不如找安时光。至少,她目前看起来是喜欢你的。”
宋明朗微微一笑:“确切的说,是目前看起来很喜欢我。”
韩辰阳暗暗磨牙,边磨牙边在心里把安时光这个死女人又骂了一遍。真的是眼瞎心瞎才会喜欢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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