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已修(2 / 5)
郑分了,也辞了职。现在A城留不下了,我爸又病了,只好回家去了。”
江夏毕业后和李静渐行渐远,其实还有一个说不出口的理由,就是李静的那个男朋友郑老板,是位有家室的主。江夏觉得李静这样做不对,可是委婉的劝过她几次,却一次都没有成功。江夏也了解李静,这丫头鬼的很,什么道理不懂啊,讲起道理来谁也说不过她。
就是说的和做的,实在有点差距。
陈光一直都看不上李静,觉得她作。他总是跟江夏说,李静一个富家女不了解人世间疾苦,非要离家出走,结果一个人混不下去了又去给大款当小三,这样的女人还理她干嘛。
江夏也觉得这人明明大学时候都挺好挺正常的,怎么一毕了业就变成这样了呢。
但是现在听到李静说要走,她还是非常不舍,“李静,你想好了?不过我觉得回家也好,你爸妈会很高兴的。”
李静显然已经看开了,“是啊,现在我觉得哪里都没有家好。对了我打给你就是要跟你说,咱们今晚见一面吧,当是给我送行。还有,我要把红烧肉还给你。”
江夏道:“你不带红烧肉走啊?”
李静道:“带不走了,我回家了也没法照顾它,我爸生病,家里不宜养宠物。”
红烧肉是一条巴哥犬,因为长得肉呼呼的,而且特别能吃肉,故而得名红烧肉。江夏大学时候和李静一起去做义工,照顾受伤的被遗弃的小动物,结果遇上这条小狗,扑腾着小短腿屁颠屁颠的跟在江夏身后,江夏去哪它就去哪,甩也甩不掉。江夏觉得它太可爱了,就收养了它,在大学宿舍里偷藏了一年,多亏了李静和其他几个室友帮忙打掩护才没被宿管阿姨发现。
毕业之后江夏却犯愁起来,江家回不去,夏梦青又怕狗,红烧肉自然也不能托付给江建树和夏梦青,可陈光那十平米的小屋,两个人住都挤得要命,怎么还能再加一条狗。还好有李静帮忙,把红烧肉带去了郑老板给李静租的大房子里养着,成天锦衣玉食的伺候,一来二去的,那小没良心的竟然跟李静变得更亲近了,江夏去看它几次,居然只给抱一会儿就要跑回去李静怀里。
那会儿可把江夏的心伤透了,给点好处马上就移情别恋,这小混蛋简直没良心。
现在李静要走了,红烧肉又没了地方待,江夏犯愁起来,这要怎么办。
李静的家已经基本空了,原来置办的那些家具电器,都已经被她该处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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