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2 / 5)
它所擅长课程进行单独授课,另外,我已经邀请了暑假期间给你治疗的读写障碍专家从旁辅助。”
叶慎之大喇喇往办公室唯一一张办公桌后面的黑色真皮座椅上一坐,双手交叉放在桌子上,一派总裁酷帅狂霸拽的表情:“还有什么问题吗?”
若尔:……
叶慎之看着已经开始着手专心捣鼓无线电设备的方若尔,唇角抽了抽,对完全无视了他的若尔磨了磨牙:“小心点,你别给我弄坏了!”
随即又对她的专心十分满意地扬了扬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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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若尔明显变了,不再如之前那样灰蒙蒙暗沉沉的如同阴暗角落里灰扑扑的小石头,像是被一双神奇的大掌抹去了她身上的烟尘,露出她莹润洁白的本来面目,光华璀然,莹莹生辉。
感受最清晰的就是每天都陪在她一起,看着她如何一点一点从珍珠变为鱼目,又如何从鱼目焕发生机,灿然绽放。
他很早知道她了,在她还不认识他的时候,那时候她才多大?三岁?四岁?玉雪可爱宛如小粉团子,被她的外公牵着去参加她父亲母亲的婚礼。
那场婚礼场面十分宏大,还上了北方周末杂志的封面,封面上的女人就是穿着婚纱笑容格外明媚灿烂恍若仙子的周妍。
照片都是被修过的嘛,即使是无颜女,经过化妆、灯光和后期的PS,登上杂志之后,也会成为仙子般的尤物,更何况周妍原本就艳丽如苏格兰玫瑰,眼角眉梢一颦一笑皆是风情。
那本杂志用整整四页纸描写她和方咏康的婚礼,其中就提到方若尔,哦,那时候她还叫周若尔呢,她小小的一团,双眼惶恐不安地寻找着什么,似是无意中看到了镜头,那一瞬间的表情被镜头捕捉到,放到了杂志上。
与周妍和方咏康的婚纱照相比,她的照片只有很小一张,他却盯着那张小脸看了很久,久到以至于三年后第一次见到,他就认出了她来。
而彼时,他从曾经的天之骄子不知愁为何物的小霸王,沦落为肮脏腌臜,每日以偷窃为生的小扒手。
是的,没错,他能够从人贩子手里死里逃生,没有像那些乞丐一样被打断手脚,是因为他会偷窃。
他并非天生就会偷,而是被逼不得不去学,他不学会,就要像其他被拐来的小孩一样打断胳膊腿扭曲着身体去乞讨,那他永远也……
过去他从未有一天想过自己会成为书中的小偷吧?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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