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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不想了,不想了,再想好好的一个妹妹也没有了。
隋旭初拽下了搭在树枝上的黑色T恤道:“下回不许叫的那么恶心。”
余当当在心里暗骂了他一句“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嘴上道:“成啊,我下回叫他敬哥哥。”
隋旭初白了她一眼,真想说她“你以为你是黄蓉啊”,想了想歪头看着她,笑笑道:“叫声初哥哥听听。”
“粗哥哥?”好吧,她不纯洁了。余当当的眼神下意识往下飘,飘到属于隋旭初身体的某点时,顿了顿,稍微有点儿脸红,遂移了目光直视着地面。
隋旭初听罢,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才点点头道:“这么叫也行,名符其实。”
余当当:实泥煤啊,臭不要脸隋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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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真芹一直到快吃晚饭的时候,才回了余家。
她没有去主宅,而是直接回了自个儿家住的夏桑馆。这还得感谢那个嫩模,要不是因为她,刘真芹在余家也没有这个地位,肯定还得和以前一样整天在主宅里窝着做孝顺媳妇。
这时候她还不知晓安雨晴要回来的消息,只是偶尔会觉得安雨晴不在的日子是如此的寂寞。要说人就是挺贱的,和人斗着斗成了习惯,一天不斗就浑身的不舒服,更何况已经有三年了,安雨晴都不在和她争锋相对。
眼看着人家越活越有滋味,自己便越活越不是味。
一下子想开,还是最近这段时间的事情。安雨晴凭什么越活越好,还不是有个对她千依百顺的男人。
打小被人宠惯了的刘真芹,还真的没有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异性宠溺过。
这便碰到了他。他比余天民年轻,比余天民浪漫有情调,更比余天民对她好。当然,她可是良家妇女,不要脸的事还是做不出来的,到目前为止她和他也仅限于精神层面上的恋爱,身体上的接触——吻面礼算吗?
想想她有多久没和余天民做过爱了?也是出了那个嫩模的事以后,她便从心底上排斥和他做|爱。不过她想她还是爱着余天民的,要不然也不会死守着防线,不肯和新近认识的他亲热。
女人是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她是三十的时候没当成狼,这四十的时候也难成的了虎。整天压抑着,皮肤也越来越差了。
要不怎么会说,女人像花,得滋润呢!
刘真芹颇为哀怨地进了门,便看见余叮叮一个人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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