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 4 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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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兴武已经满十六岁了,他小学留级了两次,现在虽然才刚要上初三,但在今年暑假就满了十六岁。敢持火烧宿舍,不送到派出所才怪,至于派出所怎么处置他,现在还不得而知。
出早操时,本来初一新生要跟着前面初二的人学怎么做动作,但林卉一直难以集中精神,有一搭没一搭地做着。
她并不后悔浇了那盆水,觉得蔡兴武有如此下场罪有应得,只是她担心派出所对他处置不严,以后他还是会祸害人的。
做完早操,进了教室,林卉和林芳茹坐一起想当同桌,离陈兰远远的。
几分钟后上课铃响了,班主任一进来扫了大家几眼,就说要按身高排座位,让大家到走廊按身高排队。
林卉和林芳茹身高本就接近,两人一人站前一人站后,果然被分到了一起,成了同桌,坐在第四排的中间。
陈兰个头矮些,坐在第一组的第二排。
做自我介绍是按座位的顺序来的,陈兰先介绍。轮到林卉时,陈兰的同桌何美华笑着说:“她的妈妈就是陈兰的妈妈。”
紧接着又有一位学生说:“陈兰的爹其实就是林卉的爹。”
班主任听了眉头一抬,“哦,她们俩是亲姐妹?我记得看出生年月她们好像……只差几天吧。”
这时陈兰鼻子一哼,“老师,我姓陈,她姓林,才不是姐妹呢!”
林卉冷声回嘴道:“谁稀罕跟你做姐妹!”
班主任有些尴尬,似乎明白了些什么,“虽然你们不是亲姐妹,但现在走进同一个家庭就要像亲姐妹那样相处,要相亲相爱。”
陈兰小声道:“爱个屁。”
班主任自然是没听见的,陈兰的同桌何美华还跟着笑道:“就是,跟她那个惹祸精相什么亲相什么爱。”
“你们在嘀咕什么?”班主任皱眉问道。
陈兰和何美华赶紧闭了嘴。
这时林芳茹撕张纸条,写道:陈兰这就攀上她宿舍的何美华了,听说何美华是镇长的女儿!
林芳茹写完便悄悄把纸条推给林卉,林卉当然知道何美华是镇长的女儿,上一世她一直没出过这个向阳镇,何美华在镇上如何出名林卉可是清清楚楚的。
林卉在纸条上回道:不管她们,咱们只管读好自己的书。
林芳茹看了这几个字怔了怔,写道: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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