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燕爷要你啊(2 / 7)
件烂布衫裹紧怀里的我。
只他身上唯有那么一件衣裳。我料想他打个光膀子与我奔跑在雨中的模样一定十分别致。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他脱下衣衫将我拢进怀里的时候,寻常瞧着清瘦的小春燕竟然健壮得出奇。
不知不觉他也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了,身形修长。比起我来说,生生高出一个脑袋。以及——
请问上天,他究竟背着我吃得有多好才能练出腹肌来。我掂量着自己胳膊腿儿上的半两肉,有时候真的很想不通。
他就这么穿着一条肥大的黑色长裤,上半身遭受着风雨的摧打,一只手臂还护在我的头顶,用他的外衫遮住我。
我心生感动,郑重承诺他,“等景弦娶我的时候,我一定让你坐在首客席。”
“首客席你就将我打发了?”小春燕满不在意地晲了我一眼,半嗤半呢喃道,“还不如说,让我代替他入洞房。”
“……”经他上回的悉心灌输教导,我是明白什么叫入洞房的。
他常与我开这般玩笑,我都习惯了。也没太在意。
解语楼后门的那条恶犬今日似是不见了踪影,反正我没有听到遥遥的犬吠声。抱着景弦的衣服冲进巷子,我让小春燕在巷口的房檐下面,边避雨边等我。
没成想,等我跑到后门口的时候,仍旧看到恶犬它瞪着一双眼睛,挂着哈喇子瞧我。也不晓得它是不是被谁打了一顿,今日竟晓得不狂吠了。
我与它四目相对时,心底惶惶发憷。将景弦的衣裳紧紧揣在怀里,埋头跑过。
就在我从它身旁跑过的时候,它忽然咬紧后牙朝我狂吠了一声。我晓得那是发狠的前兆。
天可怜见,我俩明明算是同行,虽不是同类,却也不至于如此看我不顺眼罢。
难道它坐在后门是为了打劫过路的客人,其实这扇后门是需要投食于它才可以进?我每每空手进来,犯了它的忌讳?可我原本以为自己穿得这般破烂,它应当能体谅一二的。
其实我在街头流浪这么多年,已很通透一个道理:世上有太多的人事物都如恶犬一般,你未招惹它,它却喜欢疾跳起来欺负你。
就像此时,我方跑了两步,它便撒腿疾跳而起,疯了一般朝我奔过来。是,我寻常与狗争食是有些可恶,但我从来也没咬过它们,它为什么要咬我?
我也记不清被咬住脚踝时究竟是怎样绝望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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