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1 / 11)
十七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已经接近尾声, 尚有余热。在伏尔泰的眼中, 这里是世界上开化最早的国家,绳之于圣人王的国度。
在这块土地上已经呆了差不多两年的爱德华·菲洛斯特自然知道, 这里并没有他说得那么美好, 人人都自由幸福, 是完完全全的神仙的国度。
但是, 比起如今的欧洲, 哪怕是他的故乡法兰西, 他心目中美丽的城市巴黎。走在街上也要担心一脚踩到地上的马粪,或是楼上人家泼下来的泔水。对比靖朝的整洁有序,百姓自觉有礼, 爱德华也不得不承认,就算是被誉为欧洲中心的巴黎也失了颜色。
哪怕, 这里仅仅只是这个庞大的国度上,一个小小的府城。
特别是他还见过了这个帝国的中心, 见识过了友人口中,最为公平的科举考试之后, 前三甲的游街。那热闹又美丽的景象,爱德华觉得自己有生之年绝对不会忘记。
特别是那个花雨中微笑的少年,在爱德华自认广博的眼界之中, 他从没见过比他更美的人!简直就像是不在凡世的天使降临一般, 动人心魄又叫人不敢亵渎。
他还在京城的时候曾经念念不忘想要再见一面,不过他的友人说过, 在这个国度,虽然普通的百姓也能通过科举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他们的等级其实相当森严。
像林瑜这样,连续考了六个第一名的人,肯定会被皇帝当做宠儿,常常出入宫闱。除非有人介绍,他们是没有办法与他认识的。
连续考六个第一名!自问脑子不差的爱德华在这篇大陆生活了两年,汉语也是能说能写。两笔字看起来还有模有样的,可以说工整,但是,那些史书典籍拿出来,他是半懵半猜。听他的友人说,这还只是普通读书人的水平,连秀才能不能考上都是问题。
在这样逐步上升到地狱级的考试之中,一直拿第一的林瑜,在爱德华的眼中,俨然已经是整个帝国最聪明的人了。
出京城的时候,他还在遗憾最终没能再遇到林瑜,哪怕有一顿时间他时常早出晚归的在街上晃荡。没想到,在这个边远的沿海城市,他再一次见到了这张被上帝亲|吻过的面孔。
边上的简少言看着边上一脸看呆了的这个傻大个,无奈地替他向高楼上的林瑜赔礼。他是知道这个少年知府的,或者说,在场的众人中就没有不知道这个六元及第的传奇。特别是他还是简巡抚的本家子弟,身上已经有了秀才的功名,只等着秋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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