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3 / 4)
还有那莫须有的金银财宝。
十四岁的王素云不知道随了祖上哪位的好相貌,出落得花容月貌,又有被王地主教导的一身诗书之气。但就是因为是四类分子,好人家也都不愿意跟王家结亲。
赖三那时还是个毛头小子,一眼就看中了王素云。又是撒泼打滚,又是绝食威胁,让老娘去王家提亲。
赖三娘心疼儿子,又为儿子说得那些钱财动了心。咬咬牙狠下心,买一斤猪肉,两盒鸡蛋糕就上门了。
王地主对赖三十分不满,对于赖三娘的提亲深觉受辱,当场就拒绝了。就算他家成分不好,也不能把女儿嫁给一个地痞流氓。唉!要不是他家没落了,又何至于让这样的小人欺负到头上来?
婚姻是结两姓之好,讲究你情我愿。可是王家不愿意,赖三就起了歪心思,威胁王地主,不答应嫁女儿,就去揭发他们私藏财产,不满政/府。
王地主气得拿棍子把赖三赶出了门,告诉他,就算死也不会把女儿嫁给他。没想到被赶出来的赖三,转身就哄了一个孩子写了大字/报,贴在了王家大院外面。
队上还在为这件事扯皮,这边赖三已经纠集了几个狐朋狗友,就是当红/卫兵的陈红恩、陈军,还有陈军的表弟常志明,迫不及待的闯进了王家,逼着王地主答应婚事,交出藏匿的金银钱财。
争执间,王地主被推到在桌角,当时就没了气息。王素云上前就要跟他们拼命,但是一个弱女子,怎敌四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很快就被制住了。
害死了别人爹,赖三也不想着王素云会嫁给他了,但是看着梨花带泪的美人,就连发怒都是那么的动人,他一个控制不住就扑了上去。
最后除了因为杀了人而后怕的陈军,陈红恩和常志明也都上去了,当着王地主的尸体,和王素云五岁的弟弟,三个人就把她给糟/蹋了。
怕人听到声音过来,这三人就手忙脚乱的捂住她的口鼻,不知道什么时候,王素云就停止了挣扎。
看着旁边早已晕过去的孩子,赖三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拿了一把菜刀就在小孩子的脖子上划了一刀。陈军要拦,也没拦住。
把王家搜刮一通之后,为了毁尸灭迹,几个人就放了一把火,造成王家人意外身亡的假象。
赖三娘知道儿子做的好事之后,骂了他一顿,就以亲家的身份包揽了王家人的丧事。乡亲们对这个亲家存疑,但是有人愿意出钱出力,也没有过分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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