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秋决(1 / 5)
成为了皇太子之后, 凤寥一方面要跟着皇帝学习政务,另一方面惦记着给皇帝办十件差事换取自主择妻权利的事,变成极其忙碌。
一天中午,凤寥回来时皱着眉, 一脸的为难, 为难之中又夹杂着一些厌恶和排斥。
跟在他身后的小桂子、小林子等人, 还抱着厚厚的几摞卷宗。
“怎么啦?”雍若问凤寥。
皇帝给你什么差事了, 让你难受成这样?
凤寥皱着眉头长长一叹:“父皇命我在今年的朝审之后, 亲笔勾决今年的死囚犯。”
雍若微微一呆:这是生杀大权啊!
因为“人命关天”这四个字, 朝廷对死刑的判决和执行程序是十分繁琐的。
按本朝律法:凡是关系到人命的案子, 由知县进行初审,审结后上报给知府二审, 然后将卷宗呈报给提刑按察司的官员审核。如果按察司的官员认为没有疑点, 就分别报送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复核。等这三方的复核意见汇集齐了, 就分门别类呈递宫中,请皇帝最后定罪。
这是基本判决程序。
一些特殊的案子,可以跳过中间的一些环节。比如为雍家洗冤的那个案子,直接是皇帝发给顺天府审的;再比如凤寥亲自去查的那件杀良冒功案,直接就是三司会审了。
按执行时间分类的话,死刑可分为“立决”和“监候”两种。
“立决”是立刻执行死刑,一般用在罪行重大、影响恶劣的犯人身上。
“监候”是收监候决。一年之中被判决“斩监候”或“绞监候”的死刑犯, 会在秋天以后被集中处决, 这就是所谓的“秋决”。
“秋决”之前要进行秋审和朝审, 就是将已经判处死刑的案子再复审一遍。
秋审在地方上进行。朝审则是在朝堂上进行, 除了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的官员后,还有皇帝、太子和一些与案情无关的朝在大员参加。
朝审之后,若没有人提出疑议,皇帝就当场勾决犯人。
皇帝若不勾决,死刑就不能执行。这就是“生杀大权”。这也是皇帝无上权威的一个体现。
雍若觉得:朝审制度基本上就是走个过场。因为审理的都是卷宗,见不到人犯和人证,这种制度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它主要是为了表明:朝廷很重视人命,对死刑的判处很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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