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4 / 5)
赛,我给你用深一些的锅蹦一锅爆米花,你喝着啤酒继续看洋基队击球。周末的时候吃一顿好的,做一锅炸鸡,拌上一大盆土豆沙拉,我们攒钱买一辆1000多美金的2001年产的honda,可以带着daniel去郊外,……,不知道那个时候,我会不会因为看见邻居老婆穿了一条新裙子而你没钱给我买就心情不好,不给你饭吃。”
他忽然笑了一下,“我们可以试试。”
“什么?”
“今天晚上我们不回去了,就住在这里。”
他打电话给max,让他照顾好daniel,今天我们两个就住在这里,就我们两个人,连门外的保镖也让勋世奉打发走了。我们换上适合这里衣服,没有那么正式,只是很简单的衬衣与牛仔裤,但是,差别还是太明显了。勋世奉并不是一直生活在这里的男人那种臃肿或者嗑药过量而瘦弱的身材,他太直,与这里所有的人都不太一样,他的后背挺得太直,好像永远不会弯曲,也永远不会妥协,这才是与这里最格格不入的地方。
我们在街角那间意大利小食铺吃的晚饭。
大妈的手艺很棒,端来上的盘子虽然样子很恐怖,但是味道相当不错。
“你们是游客吗?”大妈拿着抹布象征性的擦了一下桌子,也是象征性的问我们,“游客都喜欢在这里晃。”
“不,不是游客。”我忽然说,“我们住在这里。”
我的英式口音暴露了我们是新来的这样的事实。
大妈笑的更加无所谓,似乎听见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笑话,“行啊,住就住吧,不过我告诉你们,晚上的时候别出来,回去把房门也关上,插上几道锁。”
“为什么?”我问。
“你不知道吗?”大妈把抹布收起来,“这里是纽约。”
其实,当夜晚降临之后,这里没有我期待的那样的刺激,与其他别的城市那种黑一样,只不过街道上喝酒的人多一些,声音也似乎高了一些而已。
这件小屋的门上果然有锁,并且是7道。
由于窗户几乎即使闲散的没有任何其他用处,上午在这里煎鸡蛋与牛肉肠的味道现在都还无法完全散干净。床单是新的,是那种花纹很漂亮却是纯棉与聚酯的混纺。
他压着我。
我看着身上的他却问,“你不看电视吗,今天晚上有洋基队的比赛。外面的小酒馆都满了,大家都在一边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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