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咸鱼第三十七天(4 / 5)
“……”这是个假的应未眠吧?那个疯批什么时候能说出这样温情的话?
真的不能再真的应未眠喂她吃了八颗糖,吃的沈星落嘴里腻的不行,才到了一处‘壕无人性’的院落。
脚步一顿,抬头看向他:“这是什么地方?”
“我的住处。”应未眠带她走进去,各处都富丽堂皇。
“你以前的住处?”沈星落四处张望着,金晃晃的,俗气但是充满了有钱人的安心。
“不是,”应未眠推开门走近去,顿时一股淡雅的熏香萦绕鼻息,“这具身体的。”
她眨了下眼睛,还没问,他就自己回答了:“千家的长子,千山雪。”
千山雪?
她把自己的名字想了想,才想起来了,这个世界还有个和凌仙域并驾齐驱的另一个门派——千誉派。
千山雪就是千誉派的天才,长得颠倒众生,剑术了得,很多人说他假以时日堪比当年一剑毁天灭地的应未眠。
这个人在书中主要人设就是,喜欢黄金,喜欢美人,喜欢美食。
所以他喜欢会做美食的沈意欢,并且最后因为得不到还差点霸王硬上弓。
是个要色不要命的家伙。
沈星落自动带入书中的剧情,瞥向顶着千山雪这张脸的应未眠,问道:“那他人呢?”
“死了。”应未眠说的十分自然,让她一瞬间都都怀疑自己听错了。
“真死了?”不是说他堪比应未眠吗?
应未眠坐下,看她一副‘你在开玩笑’的神情,轻嗤了句:“举手之劳。”
沈星落:“……”大佬发言。
这么看来,千山雪和应未眠的差距应该不是‘假以时日’,而是望尘莫及。
她啧了声,自顾自地给自己倒了杯茶,刚想喝,就听到外面的喊声:“大师兄!”
吓得她一个哆嗦,一杯刚送上来的热茶洒的差不多了。
应未眠看她毛手毛脚的样子,眉头拧起,走到她身边,拉过她的手,只见雪白的手背红了一片,还带着点水珠。
沈星落见他阴沉着脸抓着她的手,还以为他要折了她的手,正想缩回来。
就看到他低头,长睫垂着,本来凌厉的眉眼顿时温和了不少,长指却不知轻重一般,擦掉她手背的水珠,还冷冷地瞪了她一眼。
沈星落疼的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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