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部分(3 / 7)
,而林南他们来的这家自助餐厅只有烤肉,没有火锅,他们还是吃得挺欢的。
林南爱吃肉,不挑肉,能吃到肉就快乐。
烤着的东西也比烫着的要香。
他喜欢拿回来各种各样的肉片回来烤,吃着分量也不多,味道还很赞。
他有时会拉着杜一庭一起去拿东西,后来两次杜一庭自己去帮他拿点肉回来,林南烤,烤得不亦乐乎。
杜一庭和戴文斯吃东西都不挑,倒是黎刻吃的少一点。
林南多数是烤给杜一庭吃的,戴文斯不声不响地,消灭食物的速度也很快。
黎刻也喜欢拉着他去拿些新的东西,肉给戴文斯,甜点和水果给自己。
牛排半个小时供应一次,黎刻主要吃这个,切东西也是戴文斯争着帮他切好了,而他也不时给戴文斯喂几口——非常腻歪,有点没眼看。
大一入学时,林南就知道黎刻是由父母和男朋友一起送他来开学的。
林南知道黎刻男朋友很久,却是最近才有机会近距离和他接触。
百闻不如一见,他俩的感情比黎刻平日里说得还甜。
“你们在一起多久了?”林南将烤好的嫩牛肉粒分了一半给杜一庭——这玩意儿出乎意料地好吃,在他心中已经超越了这家店的其他食物。
林南之前也知道些戴文斯的信息,不多,现在倒有几分想了解他们故事的心思。
黎刻思索了一下:“五六……年了吧?”
“四年零三个月。”戴文斯补充。
倒没想到是戴文斯记得更清楚,林南一怔,同时又计算了一下他们说的时间:“所以你们高二就在一起了吗?”
“对。”黎刻笑着点了点头。
这也是让人有点惊讶。
黎刻的家乡并不是什么大城市,戴文斯和他是同乡人。
“他那时是在我高中附近开书店的,我有时放学了就会去那里看看书,一来二往,彼此混了个脸熟。”黎刻叉起一个小番茄吃掉,又去叉起一个。
“只是混了个脸熟?”林南抓住了关键词。
“对。”黎刻颇有些揶揄地看了看戴文斯,“连我坐在店里,他都不怎么和我说话。”
却会送上新买切好的水果、下雨时关了书店送他回校,默默地做一切力所能及对黎刻好的事,笨拙而又诚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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