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写文(1 / 4)
秦天以前可以说是重生穿越小说的专业户,自然知道这个时代的流行。
他要是把后世的流行题材现在拿出来写,估计得不到任何一点好处。
毕竟社会不一样。这个时候的**农村人还不能想象,后世那车水马龙,整个世界都如森林一般的混泥土建筑的繁华模样。
他也写不出像《山楂树》那样纯情的爱恋,更写不出金庸古龙那种高水平气势恢弘又语言华丽的巨著,所以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利用后世人语言的直白风趣,诙谐幽默,以及对现在来说,绝对科幻又神奇的法医科学知识,再结合当代人对于武侠的迷爱,写了一本穿越侦探型的小说。
小说讲的是未来的一名法医,本身出自中医世家,又在国外镀金,因为喜欢破案,所以最后成为了法医。在法医行当里,主角是个非常名的人物,却因为某个十分棘手的案子,在连续几天的加班的某个夜晚,被大街上飞奔而过的汽车给撞死。
然后主角穿越到一个架空的世界,成为了那里的一个十三岁的小乞丐。
因为曾经读过穿越的小说,主角斗志昂扬的想要在古代做一番事业,但是他很快发现,那个世界里他找不到自己曾经熟悉的历史,那里虽然和中国的古代一样,都是君主制的封建社会。但等级制度的苛刻厉害,让他这乞丐,只能成为乞丐,而在那个世界,乞丐就跟畜生没什么区别,人们甚至可以随意的像打狗一样打杀。
只是主角一开始是不信邪的,他在衙门破案的时候,理直气壮的冲上去说要帮忙破案,结果因为缺少现代的仪器,最后失败并被当成帮凶,直接揍了个半死后和死人一起丢到义庄。
之后发生的事情对后世的读者来说很狗血,那就是主角因为是法医,并不害怕死人,所以他在义庄里面装神弄鬼,吓跑了前一个装神弄鬼的然后安家落户。
安家落户之后有人请他帮忙看尸体,慢慢的他也有了收入,不用再每天都出去讨饭生活。
可是他并不甘于这样的平庸,他曾经背弃家族事业,就是为了破获一件又一件的神秘安案件。怎么能因为穿越了就放弃?
没有现代化的科学仪器,他就开始用他家传的中医,以及自己曾经学的理论知识,在不依靠现代的科学仪器的情况下研究尸体。
在某一次研究尸体的时候,他从一个中毒而死的白发苍苍的尸体肚子里得到了一个锦囊,那锦囊里面装的是一张人皮,而人皮上写的,居然是让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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