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4 / 7)
个讨人厌的舔狗角色。
导演当时都兴奋了:“看来你把这个角色吃透了,真是入木三分的演技啊,谁见了不得说一声本色出演呢!”
“快收拾收拾,这个角色简直是为你量身定做的,这次说不定就是我们的翻身仗。”管思涵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剧已经吸引了一部分书粉,投资人又是你老攻的公司。而你现在看起来有点正常了,最大的问题已经解决,咱们这次必火啊!”
简灵淮:“我觉得事情不太妙,你先别抱希望。”
简灵淮不忍打击她,原主本身就是个野路子出身的艺人,演技烂大街,更别说他自己是从未接触过演戏。
怎么别人穿书都有各种金手指,比如继承原主的才艺或者技能,怎么轮到自己就是各种烂摊子呢?
难道说,原主还有什么隐藏的惊喜是自己不知道的?
尽管再不愿去,突然撂挑子对团队来说也是伤害性极强的。
隔天,管思涵一大早就接人了。
保姆车上还有一位二十岁的男助理,叫孙锦程,正在整理日常用品,一见到他就主动打招呼:“嘿简哥,好久不见你还好吗?今天的你依旧是美如画,潘安见了也要把你夸!”
“好久不见,你的押韵功力见长啊。”简灵淮座上后座,“以后说话正常点。”
孙锦程倒是想啊,可当时应聘的时候,有一项硬性条件就是必须会吹彩虹屁,让老板觉得身心舒畅。
久而久之,孙锦程已经进化成了行走的夸夸机,既要负责简灵淮的日常行程,还要操着老父亲的心。
所以老同学们问他现在的工作是什么,他都会痛心疾首的说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夸父”。
孙锦程:“好的,简哥,有什么事你吩咐,有什么不懂的我就自己领悟。”
“……”
剧组就在本市的一个古镇上,两小时的车程就到了。
到达之后也没人来接,哪怕他是贺大老板的伴侣,可他毕竟咖位小,婚姻名不符实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刚一进酒店房间,管思涵就兴致勃勃地给他看剧本:“快背词,剧组已经开拍两个星期了,下午就是你的第一场戏,记得好好表现。”
简灵淮说:“我先打个预防针,我真的不会演戏,日后也不会红的,你们还是赶紧看看有什么其他艺人比较合适吧。”
“胡说!”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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