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玫瑰雪茄(4 / 6)
个会下金蛋的鸡。
艾西礼显然不管他死活,“时间不多,要尽快。”
“啊行行行我尽量。”林连雀左思右想,实在捞不出什么人选,最后几乎要破罐破摔,“那什么,你看我行吗?”
艾西礼头也不抬,“不行。”
“不是吧?你知道老子的脸在亚历山大城多有名吗?”
“脸不重要。”艾西礼道,“你是远东人,没有西大陆的气质。”
林连雀都要气笑了,“我看老子把整个西大陆的美人给你送来你也不会满意……慢着。”
他心里突然有了一个人选。
艾西礼看他一眼,收起纸笔。
“我明天有空。”他唤来侍者结账,“请替我转告模特,明天下午三点,新圣堂玫瑰厅,届时见。”
谁也不知道到底是模特架子太大还是林连雀根本没听清时间,总之次日艾西礼一直等到下午六点,才终于见到姗姗来迟的人。
有人直接从天窗外跳了进来。
对方光着脚,溅开满地鲜红。
“不好意思啊,新圣堂的酒窖实在是收藏了很多好酒,喝多了刚醒。”来人醉眼朦胧地看着他笑,吮了一下食指,“我想从果园那边抄近路过来,结果踩翻了一筐刚收的葡萄。”
来人在艾西礼面前转了个圈儿,站定,笑眯眯道:“所以,您觉得我怎么样?”
艾西礼看着眼前的人,对方画了很浓的妆,眼皮上涂满金粉,浑身弥漫着玫瑰和烈酒的腥气。
最盛大的是一头红发,像一刀扎透黄昏,血喷而出的艳丽伤痂。
片刻的沉默后,艾西礼的声音在祈祷室中响起。
“我觉得,非常合适。”
那之后他们每天都见面,林连雀不知从哪找来的歌伎,料想生意红火,艾西礼几乎每次都要等很久。有时对方醉醺醺地来,脸上的妆花了一半;有时对方穿一身红裙,在黄昏的光影中跳格子,跳格子的时候总是光着脚,脚上沾着斑斓的颜料;有时对方靠在窗边,抽一种味道很重的雪茄,祈祷室禁烟,常有神职人员把他们请出去,这时艾西礼就把画架支在游廊下,看歌伎摘一朵玫瑰,而后把花瓣和烟叶卷在一起,抽烟的动作堂皇潇洒,总能引来一大群人围观。
有人看出歌伎是艾西礼的模特,慕德兰崇尚艺术,许多模特都身价高昂,不禁悄悄打听歌伎的价格排期。每当此时这人就会笑笑,而后说:“不好意思,最近生意满了。”
后来艾西礼得知歌伎最常抽的雪茄是玫瑰雪茄,有的产自帝国本土,有些则是自己卷的,慕德兰到处都是玫瑰,只要有烟叶,几乎在任何街道都能卷一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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