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部分(4 / 7)
材丢进去一起煮的程度,算会么?”弱弱地小声问。
“毒不死人就成。”江逸很大度。
米嫣云没那么乖,不会对江逸言听计从。
并且这传统的死脑筋认为,未婚男女共住一屋,牵涉到原则、道德、舆论等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上回“姘头事件”已经有损他清誉,这次万万不可重蹈覆辙。
她联系到一位大学时代关系还不错的老同学,住在本市,不禁喜出望外,恨不得马上挪窝过去。以绝学长这个后患。
另一边马上就短信了江逸,先斩后奏说自己将搬去大学同学某某家。
说得有根有据,学长也会觉得可信度非常高吧。
米嫣云只想和江逸靠近一点、恢复邦交,哪知老天爷一下子抛给她个“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安排。
小心脏承受不了,只能选择反方向绝尘而去。
但是,临到要搬家时……
全部家具和99%的电器都随老宅一起卖掉了,但所剩不多的物品,也够得米嫣云一个人扛。
“老同学,不是吧,”米嫣云急了,身上几个包袱连同行李箱,一起在闹市的街头散了架,滚落人行道,“今上午你还是单身,还说住你家没问题,怎么下午就变成你男朋友要跟你一起住呢?”
“哎呀呀,米嫣云你听错了,”老同学忙改口,“不是男朋友,是我表弟,我婶硬塞的,说我家离他们学校近,高尚小区人员结构也单纯,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长……唉说得我家跟个育婴摇篮似的!”
“这样哦,那好、好吧……”米嫣云万分不舍,又迫于无奈地做出“放弃”这个艰难决定。
老同学又连说了几声抱歉,利索地收线。
心里哀叫着:好险,差点就成棒打鸳鸯的恶人了!
上午答应匀出空房间收留米嫣云,没多久,公司前台就打内线说有访客找,老同学下去一看,吓!好一个英俊男人。
即使说他“面如中秋月,色如春晓花”也毫不夸张,点漆般的明眸,眉如墨画,干干净净地站在面前,自己登时有点魂不附体了。
对方委婉表明来意。
他说自己是嫣云的男朋友,前两天两人为生活琐事闹别扭,嫣云执意搬走,他给所有朋友打过招呼,没人管他俩“家务事”。
本以为嫣云出走无果,就没法再任性,会乖乖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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