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啊帅(3 / 4)
我们在这里生活下去就是了,反正除了你,什么对我来说都已经不重要了。”
“你难道还不明白吗?我不认识你,我只是收留你的陌生人,我有我的生活,我也希望你能找到你的生活。”
“歌儿,你怎么能这么说?我承认当时是我对不起你,可击退了敌军,我就来找你了,现在我找到了你,你怎么能不认我?”
闻歌觉得自己实在和纪念远说不清楚,她脑子里乱糟糟的,不知怎么办才好。
“我带你去警察局,然后把你交给警察处理,总之你不能缠着我。”
“缠着你?”纪念远冷笑,想他也是个太子,从来都是别人缠着他,他何时纠缠过别人,“好,歌儿,你既然不肯认我,我也舍不得看你不高兴,我走就是了。”
纪念远起身走到门前,但却怎么也弄不开门锁。
闻歌有些后悔刚刚的决绝,他虽然心智健全,可面对这个世界,就像个孩子一般,连门锁都不会开,将来要怎么生活,万一被人发现了端倪,说不定还会被当成精神病人,被送进医院。
不过自己现在已经是焦头烂额了,如何又能顾得上这么大一个男人,反正不过是陌生人,他活的好坏,有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闻歌狠了狠心,打开了门,“去吧,好好照顾自己。”
说罢,“碰”的一声,门被闻歌重重地关上。
收拾着桌上的碗筷,一切都好像是一场梦,闻歌努力的转移着自己的注意力,不想让自己再想这些心烦的事情。
纪念远的衣服还在浴室里,闻歌本来打算将衣服直接扔掉,可手一碰上去,她又改变了主意。
这衣服的料子实在是太好了,就算是奢侈品,那料子的手感也绝对比这个差上太多。
如果纪念远真的是个太子,那么这件衣服就是个古董,说不定还可以卖很多钱。
想到钱闻歌一下就有了动力,衣服层层叠叠,又长又大,虽然难洗,但闻歌也没舍得用洗衣机,而选择最保护衣料的手洗。
战斗了将近三个小时,闻歌才将衣服洗的有些样子。
闻歌对古代的服饰不了解,她只觉得这件衣服真的很好看,绛色黑边,腰间还有一条金带,闻歌又拿起一边束发的发冠,造型精美,雕刻的龙纹栩栩如生,重要的是这个发冠是实打实纯金的,就算光卖金子也能卖上不少钱。
想到纪念远身无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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